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11:26 【字体:

柳建管字〔201113 

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建价字20111号),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 

         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发:各县(区)建设局、柳东建设局、市质安处。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429印发 

                  (共印55份) 


附件 

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建价字2011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及备案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指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合理招标价,下同)、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成果文件。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含仿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及备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造价成果文件必须报送或备案: 

(一)单项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单项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价在500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采用网上和书面同步报送的形式,负责报送的单位应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完成相应资料的填写和上传,网上报送完成后,打印书面登记表,连同附件材料送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收。 

第七条 招标控制价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完成报送。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上网填报登记表1、表4,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表(书面一式三份) 

(二)预控价电子文档(政府工程需提交经审计后的预控价) 

(三)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电子文档。 

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收的招标控制价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合同价应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5日内完成报送。由建设单位上网填报登记表2、表4,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表(书面一式三份) 

(二)投标预算书电子文档 

(三)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拟签订的施工合同(正副本,留一本副本,其余退还)。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如发现拟签订施工合同未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责令整改。 

第九条 竣工结算价应在工程结算报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备案。由负责结算审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网填写登记表3、表4,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备案登记表(书面一式三份) 

2、工程竣工结算书电子文档(含签章页扫描件) 

3、经报送的合同、补充协议扫描件; 

4、结算价与合同价偏差超出10%时,提交情况分析说明电子文档。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查下列内容: 

1.工程计价依据(含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计价规则等)执行是否正确; 

2.结算价与合同价偏差额; 

3.有无受举报的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故意压价、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第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情况由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定期通报;逾期不报送的,责令限期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加盖报送或备案专用章。对报送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签收或备案手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51日起实施。 

返回 部门文件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04 11:26

分享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