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16:36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
柳建办字〔2012〕1号
关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旷青春 主任、房产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主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蓝 雯 党委书记、副主任
主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秦长春 副主任、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
主持市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科。分管市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市旧城改造服务处、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刘喜庭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纪委全面工作。
协助旷青春主任分管办公室。分管党办、政策法规稽查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陈著德 副主任
分管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产权产籍管理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处、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管理局柳北管理所、市房产管理局柳南管理所、市鑫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黄 中 副主任
分管村镇建设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分管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市路桥建设管理处、市大桥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李健清 总工程师
分管勘察设计管理科、科学技术科、柳东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市市政设计科学研究院、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市白蚁防治所。联系城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王道德 副调研员
负责主任交办的工作。协助陈著德副主任分管的相应工作。
舒士鸣 主任助理
负责主任交办的工作。协助黄中副主任分管的相应工作。
贾晚寅 主任助理
负责主任交办的工作。协助秦长春副主任分管的相应工作。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网络传输)
李成记副秘书长。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