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运作规范》的通知

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运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09:39 【字体:

柳卫医〔2019〕1号

 

 

 

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柳州市胸痛中心

联盟运作规范》的通知

 

县区卫计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120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急救体系建设,统筹调配全市相关医疗资源,提升急性心血管疾病救治能力,经2018年第十六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成立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现将《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运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运作规范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我委工作指示精神,现由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20中心)牵头组建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促进辖区内胸痛病诊疗工作高效推进。为做好联盟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成立联盟目的

整合柳州市医疗资源,促进各胸痛中心的信息交流,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培训和质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打造胸痛病合力、创新思维、规范救治的平台,建立胸痛病协同救治网络体系

二、成立联盟意义

联盟的成立,必将较好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借助医联体、网络医院、协作医院的建设,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优化胸痛患者诊治流程,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和病残率。同时,更进一步推动柳州市急性胸痛救治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和学术交流。胸痛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速、高效和规范的诊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联盟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计委成立联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任组长,市卫计委应急办主任、医政医管科科长、市120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联盟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联盟运作,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20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联盟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2.制订联盟目标和发展计划。

3.建立联盟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优化胸痛病人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分级医疗、上下联动、转诊等制度和措施。

4.组织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推动科研立项、重大项目立项,促进专业学科发展,提升服务能力。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完善联盟成员联络机制

为使联盟正常开展工作,有效运转,联盟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对接联盟工作(见附件2)。

联络员职责主要有:

1.负责联盟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成员与联盟办公室、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和工作衔接,协助联盟办公室开展工作。

2.认真监督成员贯彻执行联盟工作规章制度,服从联盟指挥。

3.学习、传达、执行联盟的制度和会议文件精神。

    4.负责本单位联盟工作的各类报表上报、宣传和总结

四、建立联盟定期会议制度

为使联盟快速、高效正常运转,执行联盟各项政策,规范联盟日常工作和管理,特制定联盟会议制度。由联盟办公室负责日常会务工作。

(一)联盟工作会议由联盟各成员单位轮流主持召开。

    (二)会议时间:每季度举行一次,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周举行。

(三)会议讨论内容、会议地点和参会人员由办公室确定。 

五、联盟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联盟成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加入或退出联盟。联盟成员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运作规范,经联盟领导小组讨论予以除名。联盟成员自愿退出或被除名后一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联盟。

(一)加入联盟规定

成为联盟成员必须是自愿原则,遵守联盟工作规范,并符合以下条件:

1.成员单位必须是通过国家胸痛中心认证评审的医疗机构。

2.开展胸痛中心建设工作满6个月以上,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固定联系方式。

3.加入联盟必须自愿填写申请书,向联盟办公室提交。

4.申请书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联盟下发通知。

(二)退出联盟机制

1.成员主动退出联盟时需要向办公室自动提交退出申请。

2.成员严重违反联盟运作规范、不履行义务的事实。经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除名。

3.成员退出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出加入申请。

六、联盟运行保障机制

为保障联盟正常运转,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胸痛中心联盟医疗机构职责

按照《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要求开展胸痛救治中心建设,通过认证;按照《胸痛中心工作要求及救治流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开展急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建立院内多学科联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救治时间;完善院前院内及医联体单位间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建立胸痛患者远程会诊机制并完善值班制度;推进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对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健康宣教,增加公众对急性胸痛相关知识的了解。

(二)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职责

牵头制定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协同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调度指挥平台救护车单元与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以 “协同型院前急救”为标准,制定救护车单元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颁布的分级诊疗技术方案、规范标准、操作流程等文件要求,制定急性胸痛患者优先转运、定向转运的方案并实施。

(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要求对急性胸痛患者进行首诊和筛查;对低危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评估及恢复期病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院前院内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实时共享;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健康宣教,增强公众对急性胸痛相关知识的了解。

七、联盟成员权力与义务

(一)联盟成员平等享有本运作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运作规定的义务。

(二)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联盟各项会议,参加联盟各项活动。

2.可以联盟名义开展相关领域业务。

3.在联盟内共享资源,为胸痛病患者提供更高效、优质的诊疗服务。

4.发放“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成员单位”牌匾。

5.对联盟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胸痛中心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联盟规章制度

2.执行联盟决议。

3.维护联盟声誉与利益。

4.团结协作、相互帮扶、顾全大局、加强沟通。

5.联盟成员之间实行双向转诊。

6.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规定的其他义务。

7.联盟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质量控制中心

由柳州市胸痛中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胸痛中心联盟成员开展医疗质控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范的修订和完善。

(二)本规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使联盟正常开展工作,有效运转,联盟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肖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选云    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

姚建光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黄卓毅    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副主任

 员: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余黎刚副科长、各医院分管副院长、市120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规划联盟运作,指导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胸痛中心联盟日常工作。

 

 

 

 

 

 

 

 

 

附件2:

 

  柳州市胸痛中心联盟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为使联盟正常开展工作,有效运转,联盟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对接联盟工作。每届联络员任期三年。

一、联盟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黄惠萍: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13633062881)

 林:市人民医院(13877230272)

黄福美:市工人医院(15277281989)

罗长军:市柳铁中心医院(13978005702)

朱仕现:市中医医院(18677230556)

张施明: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3768870197)

罗苏敏:鹿寨县人民医院(18978039626)

二、联盟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联盟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成员与联盟办公室、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和工作衔接,协助联盟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认真监督成员贯彻执行联盟工作规章制度,服从联盟指挥。

(三)学习、传达、执行联盟的制度和会议文件精神。

(四)负责本单位联盟工作的各类报表上报、宣传和总结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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