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柳州市考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柳州市考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10:33 【字体:

柳卫人〔2019〕1号

 

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柳州市考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1号)的安排,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25、26日,6月1、2日举行。为做好柳州市考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皆可申报。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请考生于2019年1月10-24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5日—31日。各单位收齐本单位考生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由单位统一派人到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柳北区跃进路东三巷2号)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区)报名材料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柳北区跃进路东三巷2号)进行现场确认。中区直驻柳单位、驻柳部队的(地方)考生到柳州考点办公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72—2813162 ,2993731。

(三)缴费方式:现场确认后,考生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8-19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收齐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柳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齐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

请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好,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2019年1月15日-23日确认单位:区、市直各单位

2019年1月24日-29日确认单位:各县(区)

2019年1月 24日:三江县、柳江区、柳东新区

2019年1月27日:融安县、柳南区、柳北区

2019年1月28日:融水县、城中区、鹿寨县

2019年1月29日:柳城县、鱼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2019年1月30-31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2019年1月31日之后不再接受任何个人与单位的报名材料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一)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四、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及报名数据交接及准考证打印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19年2月22日-3月4日期间,到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柳北区跃进路东三巷2号)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各军队单位可于5月10-17日期间集体领取准考证。

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执行。

六、准考证的打印

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七、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

纸笔作答(7个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人机对话(112个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5、26日

6月1、2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生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九、其他

(一)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3.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备注

101

药学

 

机考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备注

201

药学

机考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纸笔考试

204

中医护理学

机考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机考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16

心理治疗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备注

301

全科医学

机考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机考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机考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纸笔考试

369

内科护理

纸笔考试

370

外科护理

纸笔考试

371

妇产科护理

纸笔考试

372

儿科护理

纸笔考试

373

社区护理

纸笔考试

374

中医护理

 

机考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

考核卡

派出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服务地点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各存一份,个人人事档案存一份。


附件3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条形码

网报号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民   族

 

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申报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
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备注:

① 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

(三)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

六、凡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必须提供全科医师执业证)、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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