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柳州市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关于下达柳州市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29 17:00 【字体:

柳发改重大〔20198

 

 

关于下达柳州市2019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重大办〔2019〕4号)精神,今年自治区继续将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的各项推进工作纳入各市、各部门的绩效考评范围。为加快我市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各项推进工作的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进行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中所列的我市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重大项目。2019年柳州市共65个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023.6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12.78亿元,其中新开工重大项目17项;续建重大项目33项;竣工投产重大项目13项;预备重大项目2项。

二、工作目标

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目标任务主要分为项目投资任务、开竣工任务和前期审批任务三大类。自治区政府下达的有关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目标与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层面重大项目目标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实施推进。

(一)项目投资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65项重大项目,必须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12.78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7项,年度投资计划21.25亿元;续建项目33项,年度投资计划72.98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3项,年度投资计划18.55亿元。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25号)精神,各项目第一责任单位(即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以排名第一单位为推进第一责任单位,详见附表)今年需推进项目数及年度投资任务如下:

1. 柳城县政府负责1项,总投资1.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0.26亿元;

2. 鹿寨县政府负责5项,总投资12.1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95亿元;

3. 融安县政府负责3项,总投资19.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06亿元;

4. 融水县政府负责1项,总投资2.9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0亿

5. 柳江区政府负责2项,总投资29.53亿元,年度投资计划5.0亿元;

6. 柳南区政府负责2项,总投资16.5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0亿元;

7. 鱼峰区政府负责1项,总投资12亿元,年度投资计划0.4亿元;

8. 柳东新区管委会负责14项,总投资189.4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4.14亿元;

9. 北部生态新区管委负责8项,总投资131.54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9.03亿元;

10.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2项,总投资27.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6.0亿元;

11. 市工信局负责4项,总投资59.2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5亿元;

12. 市住建负责4项,总投资78.4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9.6亿元

13. 市商务负责2项,总投资11.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0亿元;

14. 市卫委负责1项,总投资11.4亿元,年度投资计划6.45亿元;

15.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3项,总投资15.3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3亿元;

16. 市水利局负责2项,总投资198.7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2亿元;

17. 市交通局负责7项,总投资187.4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8.8亿元;

18.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2项,总投资14.1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9亿元;

19. 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1项,总投资4.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1亿元。

20. 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1项,总投资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亿元。

(二)开竣工任务

按照《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新开工计划的项目年内必须实现开工,列入年度竣工投产计划的项目年内必须实现竣工投产,我市共17个项目列入新开工重大项目、13个项目列入竣工投产重大项目。

年内必须开工的17个项目:

柳州动车存车场(2月开工)、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9月开工)、S208鹿寨至象州公路(鹿寨段)(2月开工)、洋溪、梅林水利枢纽工程(12月开工)、柳州市柳东新区主干道路工程(3月开工)、宜柳高速柳州进德互通及连接道路工程(6月开工)、官塘大道桂柳高速连接线(包含接四改八高速公路进出口)(3月开工)、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骨干路网三期工程(6月开工)、北部生态新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6月开工)、广西工业设计城一期(E地块)(9月开工)、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一期工程(机器人标准厂房)(3月开工)、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智能电网标准厂房)(3月开工)、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中高端木地板精细加工基地项目一期(8月开工)、柳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6月开工)、柳州市螺蛳粉小镇项目(一期)(8月开工)、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北校区(9月开工)、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3月开工)。

年内必须竣工投产的13个项目:

柳城县鸡公山至柳城一级公路(6月竣工)、柳州导江经江口至柳州公路(含江口大桥)工程(4月竣工)、鹿寨二桥及引道工程(5月竣工)、落久水利枢纽工程(9月竣工)、柳州市东外环柳东段工程(8月竣工)、柳州东外环北段工程(6月竣工)、柳州市莲花大道(3月竣工)、柳州市西外环路工程(12月竣工)、兴柳路(三期)工程(6月竣工)、广西卡维迪夫密封系统有限公司整车密封件项目(12月竣工)、五菱柳机2.0T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10月竣工)、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1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二期)(12月竣工)、融安白云岭风电场一期(12月竣工)。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负责牵头组织推进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的各项工作,统筹市直各相关单位及项目业主,按时对重大项目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做好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对接工作市重点办定期召开协调例会,督促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对接自治区重大办促进项目自治区层面的协调事宜

(二)推进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开竣工计划推进工作,制定责任范围内每个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施工进度时间、投资完成量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的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三)项目推进责任人

 责任专员:为各责任单位负责该项目推进的分管领导(副处以上,含副处),负责统筹协调具体项目推进事宜,并及时向市领导、市发展改革、市重点办反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联络员:为各责任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或县区直属局领导),负责实时跟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向责任专员及时汇报,并审核信息员报送的重大项目信息;

 信息员:负责收集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底前将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包括投资完成、前期工作进展等)在柳州市重大项目库管理系统上填报,并交联络员审核。

(四)审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推进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协助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和申报工作,优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间;对需上报自治区、国家审核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向自治区、中央对口部门汇报衔接,督促指导项目业主补充完善相关报批材料,力争项目早日获得审批。

(五)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环境评价等环节报批文件的编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督促协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实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推进工作,各县(区)长、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专员,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开竣工计划以及其他建设目标等负直接责任。

(二)健全项目专员与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专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项目专员要每月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每月8日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办报送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坚持落实市人民政府、市重点办、责任单位(或指挥部)三级协调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涉及在自治区、国家审批项目或跨地市建设项目的协调问题,由市发改委、重点办报请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加强多重联系、开展全过程跟踪协调,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发展改革委、工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审批局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任务的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局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金融、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梳理出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适时组织召开用地保障和融资对接会,不断完善全市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推动信贷融资及时解决。对与项目建设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科,联系人:翁扬乔,联系电话:0772-2811593,13633083909,电子邮箱:lzsjwzdk@163.com。

 

    附件:1.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

2.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续建)进度目标责任表

3.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目标责任表

4.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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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3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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