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冶金有色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冶金有色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6 10:36 浏览量: 【字体:

柳安监管二〔2019〕2号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15号)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和冶金有色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2月20日-3月30日。

二、督查安排

市安监局重点督查冶金有色企业较多的鹿寨、柳北、柳城、融安等县(区),每县(区)督查时间1-2天。各县(区)安全监管局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冶金有色企业督查检查全覆盖。

三、督查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三)县(区)安全监管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和冶金有色企业复工复产督查检查情况。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冶金有色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情况;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情况;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的情况。

(五)县(区)安全监管局根据以上内容印制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承诺书下发到每个冶金有色企业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和各冶金有色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全国“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措施落实,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祥和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冶金有色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要严格做好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复产复工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未经检查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三)明确重点,严格执法。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冶金有色企业复产复工重点环节的监管,监督指导企业认真制定复产复工验收方案,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质量;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安全。

(四)认真总结,报送情况。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对全国“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和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督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 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本辖区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督导检查组开展督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联系人:温永泉,联系电话:0772-2833828,邮箱地址:lzajrk@163.com。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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