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卫家庭〔2019〕1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计生
家庭考生中考加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中考加分政策,经与市招生考试院中考办协调沟通,现就做好2019年农村计生家庭考生中考加分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
(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具体确认条件的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桂人口发〔2007〕56号)。
二、工作安排
(一)市内考生(指具有柳州市所辖县区农村户籍,在本市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计生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1.名册下派。5月中旬,我委将市招生考试院中考办汇总的申报加分资格考生名册通过“广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下派至各县区、乡镇(街办)。
2.乡村级初审。5月24日前,各乡镇(街办)将名册分发至村(居)开展集中评议审核。审核结果由乡镇(街办)汇总上报县区卫健部门。
3.县级初审。5月31日前,县区卫健部门对乡镇(街办)审核上报名册进行初审。
4.公示。6月10日前完成初审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材料上报。6月15日前,县级卫健部门需在“广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符合加分资格考生的审核确认工作。
(二)市外考生(指具有柳州市所辖县区农村户籍,在本市以外的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计生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参照往年资格审核程序进行。由考生或家长持《柳州市2019年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经村居、乡镇、县区卫健部门审核、公示以及签章。签章后的《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县级卫健部门存档备案,另外两份由考生交至中考报名站。各级审核、公示及材料上报工作原则上与“市内考生”同步进行。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市外考生名册务必于6月15日前录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政策、程序以及时间要求完成农村计生家庭考生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户籍地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二)6月15日前,各县区卫健部门填写《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我委家庭发展科邮箱(lzjtfz@163.com)。同时需将《审核情况统计表》及审核后的名册(从系统导出)盖章报送纸质版各1份。《审核情况统计表》及名册不需要区分市内、市外考生。
(三)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家庭发展科或市招生考试院中考办联系。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68802、2851745(传真)。市招生考试院中考办联系人:侯新宇,联系电话:3862386。
附件:2019年柳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考生中考加分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