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7-11 17:43 【字体:小中大】
柳建房字〔2019〕7号
关于2019年房地产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在柳州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开展了实地检查,重点对虚假信息、虚假房地产广告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整治共收到5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5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自纠材料,专项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地抽查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82家房地产经纪公司、5家房屋租赁公司门店,各企业基本能对照文件要求主动开展行为自查,积极配合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在营业场所公示证照、房源信息、销售价格等信息。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销售方面。现场检查各项目销售现场均按照要求做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预售证等证件的公示,设立有一房一价表、项目不利因素、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承诺书等公告。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屋、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方面。部分经纪机构门店信息公示不全、不规范,缺少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存量房买卖办理流程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提示,以及未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部分经纪公司不在营业执照注册地经营。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已下达调查通知书,一家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对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舆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重点开展核查,对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严查严打,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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