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19〕71号
2019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综合督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三季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暨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19〕44号)以及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建设领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建管字〔2019〕61号)、《关于开展2019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柳建管字〔2019〕60号),我局牵头市质监处组织相关专家,于2019年9月10日~24日开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重点是我市重点工程、保障性住宅工程、严管工程、今年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共随机检查在建项目15个,涉及施工单位14家、监理单位12家,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1份和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截止目前,基本完成整改。抽查项目绝大多数施工、监理单位能够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未发现抽查项目存在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
二、较好的方面
(一)大部分施工企业、监理高度重视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做好本季度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了我市住建领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国庆假期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大部分施工企业在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任命、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和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方面做得较好。
(三)大部分监理企业的监理部项目人员基本配备及到位,编制了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施工现场的各项验收记录、质量安全隐患监理通知书、监理日志等基本按要求填写,基本与实际相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履职方面
1. 部分项目未公示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图,部分管理人员变更未办理手续。
2.部分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开展公司季度检查及分公司月检、对项目的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如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杨柳郡紫荆苑项目,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依据为DB45/T618-2009,该标准6.3条禁止使用插销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架,其方案编制依据与现场使用材料自相矛盾,且现场一层架体纵横向扫地杆未连续设置,插销架立杆接长在一个断面上使用,施工单位对模数化钢管脚手架的适用范围及搭设要点未进行交底,未能发现方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部分项目未开展周检,或项目周检非项目经理组织、周检资料无周检照片及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等资料。如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柳州市景行小学综合艺术馆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分公司月检和项目部周检等检查资料。
(二)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1.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津鸿·惠生活广场1号楼及地下室、2号楼、3号楼,多个正在使用的移动式操作平台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无方案、未验收;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杨柳郡紫荆苑,正在使用的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无方案、未验收;大部分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大部分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有的项目现场正在进行高大模板施工,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抽查到的大部分项目已施工完成的危大工程,未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2.企业对在建项目的防火设计审查及检查流于形式,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不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要求。多个项目厨房操作间与宿舍、办公用房组合建造,厨房操作间建在宿舍楼下;有的项目会议室设在临时用房的二层,不便于疏散;临时用房之间防火间距不足;有的项目现场围挡未连续封闭,现场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有的项目现场未安装实名制门禁系统,或实名制系统未能接入使用。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二)各施工企业以项目部作业面为落脚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等法规、规章的要求,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将各工序作业交底公示在作业面,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作业人员,以促进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能力的提升 。
(三)施工企业对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着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在四季度检查中,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未能有效指导施工作业,企业各级检查未能提出并整改的,视为履职不到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继续加强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公司级检查到位,项目部整改落实到位。
(五)各监理企业要重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危大工程的编写。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应包括各种危大工程共性的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内容应包括各种危大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及措施。
(六)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抓好样板引路制度的落实,为技术交底、岗前培训、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提供统一直观的判定尺度,加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