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设字〔2019〕3号
关于组织开展柳州市2019年下半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柳建规〔2017〕1号),结合勘察设计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2019年下半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来,柳州市(含各县、区和新区)经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二)检查内容
1. 勘察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承担业务范围情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
2.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勘察报告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情况。工程抗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光纤到户设计情况。
3. 消防、人防、防雷设计情况。
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措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情况。
5.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6. 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情况。
7. 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检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检自查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抽查时间:2019年12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二)抽查地点
柳州市八一路77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五楼东、七楼西会议室。
三、工作要求
(一)自检自查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成立自查小组,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今年以来承接的项目认真进行自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扫描件报我局勘察设计管理科邮箱spek@163.com。自查报告内容包含:自查小组成立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项目列表、发现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二)抽查项目受检各方工作要求
抽查时间、抽查项目确定以后,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携带检查材料按时到场接受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勘察单位
(1)全套工程勘察资料,包括外业钻探记录等勘察原始记录、室内实验资料、勘察报告、修改或补充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资料签字、盖章需完整。
(2)项目负责人须到场。
(3)区外勘察单位应提供入桂登记表或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诚信信息登记的技术人员列表。
2.设计单位
(1)全套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及总平面各类管线布置图、地下室设计(含人防图纸)、变更设计、二次设计内容(如钢结构、幕墙等),资料签字、盖章需完整。
(2)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等相关计算资料。资料签字、盖章需完整。
(3)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须到场。
(4)区外设计单位应提供入桂登记表或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诚信信息登记的技术人员列表。
3. 施工图审查机构
(1)本机构审查人员清单。
(2)受检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关审查台账、审查意见书、意见反馈书、审查合格书、节能备案表等。资料签字、盖章应齐全。
(3)到场人员应能解答专家询问。
四、其它
本次检查结果作为勘察设计企业2019年度履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余文忠、龚庆;联系电话:2870329。
附件:1.检查表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结构)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勘察部分)
4.市政检查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