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17:29 浏览量: 【字体:

柳应急发〔2020〕13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安全监管局,各科室、支队、宣教中心: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分类分级指导。各科室、各县(区、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要参照自治区应急厅的做法,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服务。要做好企业分类分级服务工作,各科室要与县(区)应急局明确市、县两级指导服务对象,避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重复到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二、强化问题隐患的整改。各科室、各县(区、新区)应急局(安全监管局)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帮扶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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