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16:34 【字体:小中大】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柳法办通〔2019〕1号)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局贯彻落实《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月份有安排,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有保障、落实有机制,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效果。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集体学法制度。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系统监管干部专题培训班,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为重点授课;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监管执法实务培训和业务轮训。
(二)完善制度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接受法制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2.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柳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完成了《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份文件上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1名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今年以来,共计参与各类重大决策1余次,参与文件审核起草20余件,参与合同起草9次,参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查20余次,参与办理各类行政诉讼复议案件1件。
(三)严格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梳理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编制和优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市本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权力215项,逐条逐项进行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行政执法内容公告。根据要求梳理本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完善“双随机”实行“双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今年以来,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50余条。
2.完善制度机制,有序推进监管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编制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筹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坚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明确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确保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全对接、不遗漏、不重复。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资格。一是制定科学合理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责任制原则,开展执法人员全员法制业务轮训,突出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技能提升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普遍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作风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今年以来共计举办各类培训班4次,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二是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19年我局共计组织15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4.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对县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和指导,定期梳理全市系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工作分析,每月发布执法情况通报。
5.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推进服务型执法。认真落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要求,突出重点时段帮助企业集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聘请自治区、市安全技术专家200余人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深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出隐患2000余条,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在行政执法中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回访等方式,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践行服务,开展行政指导39起,发现33处隐患,全部予以整改。
6.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接受办理社会公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13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经梳理,保留涉及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10项,清理证明事项12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全部按照要求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录入,共计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5项。二是推行“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整治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梳理编制出“一次不用跑”事项2项,“只需跑一次”事项10项,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推进网络中介服务超市管理,积极推进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络中介服务超市。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随机检查作为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杜绝任性执法。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我局代市政府办理应诉案件1件,一审、二审及再审依法维持原行政决定。三是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依法依规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充分运用技术鉴定等科技手段开展事故调查,确保事故调查结果科学合理,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利益。四是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为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第一时间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我局开通了“12350”短号热线,每月排定应急值守人员名单,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全天候受理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4.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线,强监管、严执法,重点围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强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事故查处“四凡四必”的要求,即凡事故必报告,凡事故必调查,凡责任事故必追究,凡追究必到位。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参与执法194人次,执法检查119次,重点企业监督监察104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5项,查处事故隐患322项,制作执法文书108份,开展处罚77次,罚款534.478116万元,其中日常监督检查罚款40次,罚款123.18504万元。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参照《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确定的实施标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有成效
1.重视机关干部法治素养的培养。及时印发了《宪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方案,召开了机关学习动员会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利用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宪法》单行本、安全知识手册和法律法规宣传彩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企业职工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就人民关心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2.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坚持早安排、早部署,精心筹划“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安全生产主题演讲、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安全应急救援演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青年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安全发展,共创和谐”的社会氛围。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万余次,宣传受众300余万人次;发放安全类图书、宣传资料60余万份;制作宣传展板、专栏、板报3万余块(个);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近2万条(次);通过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程报道安全月活动 60多篇,共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50万条,有关信息2500多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共3300余场次;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700余次,20余万人次参加演练;70万余人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共播放安全教育影片时间长约7万多分钟,观看人数达20万余人;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到中石化柳州输油管理处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举办青年安全生产情景剧比赛,全市各界青年员工积极参与,14支队伍报名参赛;培育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家,自治区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17家。二是组织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竞赛。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组织全市参加应急管理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网络),9月1日至30日全市参与达15万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主要表现有: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一些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等原因,区域间执法的质量和力度存在不平衡性,个别县(区)执法力度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负有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仍不够清晰,存在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越界执法等情形。一些地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公开听证、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
(二)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肃事故查处,严厉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企业发展助力,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发挥12350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监察水平。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锻造一支“特别讲政治、特别讲纪律、特别讲科学、特别讲认真、特别讲精神”的过硬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
(五)进一步畅通渠道,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公开复议申请方式途径,依法受理、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构建维护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保障。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后相关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推动研究修改出台柳州市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或出现监管“真空”。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新“三定”规定,合理分配检查权、决定权、审核权及审批权,及时动态调整公布职责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不交叉、不越界。
(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传统方式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设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横幅、制作宣传专栏等方式,持续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知晓度。二是用好网络媒体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设普法专栏,方便企业、群众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和广大市民守法用法。三是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群众法律意识。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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