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督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8-17 10:01 【字体:小中大】
柳建管字〔2020〕52号
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为了做好我市建筑工地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我局将于8月14日起对市区内各建筑工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建成区内(不包含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
二、督查内容
为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尤其是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地生活环境卫生以及创城宣传等方面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施工场地的四周是否按规范设置封闭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施工。是否利用建筑施工围挡(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诚信教育、勤劳节俭、保护未成年人、孝老爱亲、文明旅游、法治教育、环境保护、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各建筑工地围挡悬挂公益广告内容宣传幅面是否不少于30%;主城区主干道在迎检期间是否不低于50%。
(二)各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是否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并设置冲洗平台及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建筑工地的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等机动车辆是否冲洗干净后上路。
(三)建筑工地现场是否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形成大面积积水;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是否经沉砂井处理,方才排入城市管网。
(四)各类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密闭垃圾站,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污染。
(五)市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的噪声和振动是否符合城市环境保护部门的控制标准,因特殊工序需连续施工的,是否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告知周边居民。
(六)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各类废弃物现象。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是否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是否存在凌空抛掷现象。
三、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各项目创城专项整治方案、相关文件传达学习记录及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等。
(二)对照现场核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8年版)、柳州市及我局关于创城的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各项目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水平、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围挡宣传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三个小组。具体行程由各小组自行安排和通知。
组 长:韦融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建华 市建管中心主任
第一小组
组长:雷 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组员:余志启、韦玲徽、钟千驹、黄学文
第二小组
组长:何晓峰 市建管中心质安科科长
组员:盘明富、廖维、王栋
第三小组
组长:黄科伟 市建管中心质安科副科长
组员:邓涛、韦斌、刘超屹
五、工作要求
(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督查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可针对本地建筑工地实际增加督查内容,并于8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报送我局。
(二)请各有关单位、各企业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积极配合检查,主动提供相关文件、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等,真实、准确反映本项目开展创城相关工作情况。
(三)我局将实行严格督查考核,对落实工作指标不力的企业和项目将严肃问责。对出现被动应付、态度拖拉的企业,将在履职考核、项目创优、招投标等工作方面予以限制;情况严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