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9-25 13:11 【字体:小中大】
柳建管字〔2020〕68号
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中秋、国庆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住建部门、市建管中心及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桂建函〔2020〕538号)工作部署及近期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检查形式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何韬担任,副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韦融军担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市建管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二)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自治区住建厅“严管重罚 惩罚并举”工作要求及本通知要求,对县(区)所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要认真仔细开展自查自纠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本季度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企业自查自纠和市建管中心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着重检查保障性住房、“严管工程”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工作情况;
(二)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落实情况;
(三)上半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情况;
(四)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情况,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
(五)各在建工程项目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六)各工程项目施工机械用电及维护保养,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情况;
(七)各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创城巩卫、部署开展“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等工作情况;
(八)各工程项目落实扫黑除恶、“防艾”攻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理等工作情况;
(九)各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施工临时用电、动火审批手续及工人宿舍区用电用火安全防护情况;
(十)监理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十一)各县(区)级建设行政部门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情况,以及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及迎检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建筑工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特别是对秋季消防应急准备、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26日,并于9月27日前将自检情况书面上报市质监处督查科(电子版),自检自查内容应包含发现问题列表、采取的措施和整治的效果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抽查时间为9月27日-10月13日。市建管中心结合企业上报材料及行业抽检情况形成汇总材料(含相关图片)于10月15日前上报我局建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建管中心具体落实行业抽检工作。在抽检中,检查组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并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隐患的项目要坚决责令整改,决不姑息迁就,并将整改要求和结果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逐项进行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两落实”的要求切实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请各单位接收文件后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全力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