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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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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10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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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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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已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7〕14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按照自治区《对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评价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主要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等。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深化教育改革开放等。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主要包括: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办好特殊教育,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等。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落实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等。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防经费投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达到国家标准。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主要包括: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等。
四、评价工作程序
按照自治区对全区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价程序,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3月中旬前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书面通知。评价工作分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自评、市级随机抽查等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对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市级自评报告,于每年4 月底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于3月底前将本县区、开发区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随机抽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按照自治区年度教育工作考核重点及具体实施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市政府督学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实地检查。
五、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作为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结果反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自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反馈意见,向接受检查的县区、开发区反馈。
(二)落实整改。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三)激励约束。对按要求履行教育发展职责,坚持教育优先、科学、稳定发展,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人民政府将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形成年度评价报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价情况,形成年度评价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7年12月底前,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评价阶段
1.自评阶段。根据市政府要求,从2018年起,每年4月上旬,对各地上一年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统一部署,按照本地工作方案,组织本行政区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本县区、开发区自查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每年4月上旬,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督导评估组开展实地核查。
2.数据核对阶段。每年4月底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督导评估指标,利用法定统计数据和实地调查获得的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在自查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3.迎接自治区和国务院实地督查阶段。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年度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本地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迎接自治区和国家实地督查,并配合做好问卷调查、现场数据资料核对等工作。
(三)落实整改阶段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按照自治区和国家反馈的评估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列明整改措施和时限,逐条落实整改。时间要求以年度工作通知为准。
七、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把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工作,切实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同时,认真组织做好本地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二)认真做好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全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县区、开发区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如发现有篡改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数据信息、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每年教育工作考核重点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待自治区发布年度考核重点及具体实施细则后确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