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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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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1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1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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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1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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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15号)、《关于印发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的通知》(桂糖〔2017〕1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2018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整治扰乱砍运榨秩序行为,维护蔗农和制糖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整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蔗区负有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蔗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制糖企业和糖料蔗种植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规范糖料蔗收购秩序,切实履行砍、运、榨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双高”基地优先砍收入榨原则。为加快我市“双高”基地项目建设,制糖企业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双高”基地糖料蔗砍收入榨,尽早腾出土地,组织开展“双高”基地“小块并大块”等土地平整、路网、沟渠、水利化等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区)糖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双高”基地建设进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蔗区砍运榨秩序和生产安全
一是严格执行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方案,已由自治区物价局印发。全区糖料蔗收购继续执行全区统一的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优良品种加价等政策。我市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加减价品种名单,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即依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是开展榨季蔗区管理督查工作。市2017/2018年榨季生产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各县(区)成立蔗区监管工作组,立即对各县(区)及有关制糖企业砍、运、榨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县(区)内的由工作组提交县(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置,跨县的报市榨季生产指挥部协调处置,跨市的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协调处置。对柳州市境内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三是务必按时足额兑付糖料蔗款,强化企业自律。各制糖企业要坚决执行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加强砍运调度,科学合理安排,按时足额兑付蔗款,保障甘蔗种植主体合法收益。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糖企业自觉遵守糖料蔗收购等相关规定,强化企业自律,保障各蔗区砍、运、榨秩序的良好运行。要依法处理制糖企业违规克扣或不按时兑付蔗款的行为。
四是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蔗区管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58号)要求,对重点区域、有群众反映或历年来有违规跨区收购糖料蔗的企业、持续拖欠蔗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跨蔗区收购非本蔗区糖料蔗、违反价格政策收购外蔗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对多次被投诉的制糖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约请谈话,对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加强生产监管,严把生产安全关。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严把安全关,防止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县区糖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通过向种植户发放蔗叶禁烧宣传单等方式,组织开展蔗叶禁烧宣传,防止焚烧蔗叶造成火灾和空气污染。
三、开展联合执法,确保糖料蔗运输安全和维护蔗农、企业合法利益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遏制2017/2018年榨季开榨以来,我市糖料蔗外流现象。
一是加强对糖料蔗安全运输检查的巡查力度。各县(区)根据上榨季糖料蔗外流情况,结合糖料蔗交通运输线路的分布情况和辖区蔗区管理需要,设立运输安全检查和治超点,对涉嫌外流的糖料蔗依法处置。设立时间和结束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是开展地磅清理专项行动,维护蔗农合法利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蔗区内的地磅进行清查、清理,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置在田间地头的地磅,对无证收购原料蔗、无照经营地磅计量服务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切实维护蔗农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启动司法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县(区)糖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制糖企业,查处涉嫌非法外卖甘蔗的种植户,对恶意拖欠贷款或在制糖企业赊购蔗种、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追偿恶意拖欠贷款、追缴制糖企业垫付农资款等。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