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160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办〔2018〕16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柳州市文化娱乐场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169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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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16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柳州市文化娱乐场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16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柳州市文化娱乐场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区人民政府,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文新广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教育局、综治办、消防支队,团市委、关工委,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柳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为促进我市文化娱乐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现象和涉黄赌毒现象,营造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清朗的环境,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市委文明办牵头,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文新广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教育局、综治办、消防支队,团市委、关工委,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柳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参与,组织联合执法。
二、整治时间
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化娱乐场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对象
各城区(新区)酒吧、茶吧、歌舞厅、KTV、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台球厅、游艺厅、小影视厅、夜总会、桑拿浴室等文化娱乐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乱象。对现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集中再检查、再暗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重点整治卡拉OK集中地区、酒吧集中地区治安乱象和火灾安全隐患,存在无证照经营、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取缔或责令停业,并告知场所租赁方停止出租行为。(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实施)
(二)组织文化娱乐场所业主培训。进一步规范管理,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引导业主严格遵守法规条例。(由市文新广局牵头实施)
(三)做好文化娱乐场所挂牌亮证经营。检查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在显著位置必须张贴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由市文新广局牵头实施)
(四)设立群众监督举报平台。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陪酒情况,及时处理举报未成年人涉黄涉毒、陪酒陪歌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协调好市文新广局、关工委 “五老”志愿者进网吧劝诫监督工作,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配合。(由市委文明办牵头实施,电话:2833701)
(五)加强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承担教育责任,树立榜样,加强未成年人日常监护,禁止孩子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带孩子进入不良场所。(由市教育局牵头实施)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由市委文明办牵头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各城区(新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和单位要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担负起政治责任,认真负责,主动履职,服从指挥,不推诿、不懈怠,派出骨干队伍参与联合整治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属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集中报道整治行动的措施和效果,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四)各城区(新区)政府(管委会)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本着属地管理原则,担负起本辖区文化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