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2-00140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1〕2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1〕2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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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1〕2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
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柳南区人民政府,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
2021年2月22日13时50分左右,在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两名受伤人员经医治无效分别于3月5日、3月16日死亡,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事故等级由一般事故升级为较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决定成立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总工会、消防救援支队和柳南区人民政府派人组成,同时邀请市监察委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姜 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宋筑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运强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于福坚 柳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周志彬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董 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肖 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 茜 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科长
成 祥 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涂成岗 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周水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级警长
罗 侠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三级主任科员
莫慧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科长
黄宇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红军 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副大队长
冯 杰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火灾较大事故调查组要尽快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结案。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