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2-3799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柳政办〔2022〕8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办〔2022〕8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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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2〕8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建立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30

柳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127号),加快构建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为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主要目标。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4.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降低并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自治区目标要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以上。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美丽柳州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在国内有广泛知名度的宜居宜业宜乐宜游城市。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大力研发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污染减量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组织实施“两高”行业节能技改专项行动,重点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制药、制糖、建材、造纸等行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6%。全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力争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25%。在原有汽车、钢铁两大千亿产业集群基础上,新培育机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轻工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大健康、化工及日化3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保持在75%以上。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支持柳南区等地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台“散乱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监管。2035年,工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节能降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制造业现代化,建成高端、智能、绿色、高效的现代化制造城,成为高水平的创新型制造业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围绕林果蔬畜糖等特色农业产业,打造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循环农业产业集群。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竹木深加工、中草药加工等精深加工产业,着力打造和延伸特色产业链,形成自然资源资产可持续开发利用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可推广模式。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要求和标准,农作物秸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加强农膜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广西农膜管理办法》,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进耕地保护和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发展生态循环林业,大力推进林下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等林下生态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多业态油茶产业,打造百亿油茶产业。大力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有机产品等认证工作,提高农林产品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打造绿色高端家具家居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推动实施养殖证制度。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地标保护产品融安金桔农业科技园、柳州市螺蛳粉原材料基地等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绿色流通主体,构建生态服务业全面发展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低碳发展。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加快推进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园、柳州市车联网先导区等项目建设。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落实自治区会展业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行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积极推动酒店、餐饮等行业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2025年,力争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引导集贸市场创新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方式。(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及环保产业项目审批制度。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园区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鼓励设立综合型节能降碳环保企业和混合所有制公司,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培育绿色生态环保龙头企业。对环保产业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联动,共建绿色产业发展区域合作联盟,积极推进废钢回收利用。建设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提升钢铁产业绿色环保水平,加快推进鱼峰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服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带头推行能源托管服务示范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约束下,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引进东部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有实力的循环经济企业、先进技术和人才,着力延伸循环产业链条,加快构建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深入推进鹿寨循环化示范园区改造、打造柳北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培育北部生态新区环保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固废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现有热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或通过水泥窑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实施节能环保优秀模式推广工程,到2025年,争取获得自治区推广园区节能环保优秀评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推动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充分发挥汽车、机械行业主机厂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水陆空铁”多式联运,加快柳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绿色物流产业,依托物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色物流体系拓展绿色物流循环产业链,依托广西物流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陆海新通道绿色物流体系。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网络货运、共同配送。加快推动柳州铁路港、柳工食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发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大力推行以新能源配送车辆为主的配送物流运输车辆体系,推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和可循环,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的物流配送、邮政快递领域全面实现绿色化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智慧港口建设,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推广应用中国东盟智能跨境物流平台、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邮政管理局、柳州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2025年,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85%。鼓励各县(区)、新区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和分拣加工中心“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生产和生活领域废弃物的覆盖,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初步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市城管执法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钢材、糖、中药材、茧丝绸、建材等大宗绿色商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RCEP等发展机遇,开拓海外市场特别是东盟市场,推进绿色产品和绿色技术向东盟国家的输出。完善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加快推进柳东新区汽车贸易园、中国东盟旅游商品与装备商贸城等项目建设。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引导国有企业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绿色产品,鼓励县(区)、新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推行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通报或媒体曝光制度,加大厉行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积极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稳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2025年,绿色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出租车气(电)化率不低于80%;每年新增及更换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100%力争实现2023年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大力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重点办,市妇联,柳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严格执行国家能双控制度。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大力推动太阳能、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探索和推进地热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鹿寨、融水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广大容量新型储能应用。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增加城镇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重点推进公共设施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农村住宅屋顶光伏、户用光伏建设,鼓励在铁路、高速沿线等空余可用土地布局分布式光伏廊道。加快推进融水九元山二期风力发电、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大幅提高。积极推动现有热源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严把燃煤自备机组准入关。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加快推进柳州市“十四五”智能配电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提高全天然气利用水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试点。(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柳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柳州市水环境治理、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2025年,柳州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65%以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加快推进融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等项目建设,2025年,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柳州市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等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和利用效率,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快推进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广西都柳江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充换气、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进废旧路面、建筑垃圾、工业固废、沥青、疏浚土等材料等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循环利用。加大铁路沿线垃圾焚烧、废弃物堆放及轻飘物(彩钢瓦)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白莲机场、柳州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广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加快推进广西柳州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重达到100%。全面启动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积极协助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促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持续推进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环境监管基层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白露村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发布“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支持“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为核心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支持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城市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支持开展绿色制造、智慧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产品研究,支持开发节能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技术方法研究、综合治理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支持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争取创建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柳东新区新建的滨江智谷科技园区内相关企业、国家(广西)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科技项目,对符合条件通过评审取得立项的予以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引导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引导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柳工装载机智能化改造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律法规政策支撑。严格落实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加强绿色政策指引,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系列文件。完善环保产业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光伏产业项目落地审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执行绿色收费价格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污水处理费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落实自治区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和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和充分利用中央财税支持的融资渠道,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节能降碳环保产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工作。(市财政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柳州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顶层设计,制定柳州市碳中和与绿色金融路线图,明确支持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目标。加快制绿色金融地方标准,推动绿色项目库建立,争取上级政策和金融机构支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发展,加快信息披露步伐。建立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产业的协调机制。建立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推广使用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开启绿色项目智能认证功能,提升绿色项目识质效。建立强有力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制订绿色金融奖补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联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对绿色专营机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绿色专营机构作用。创造符合绿色低碳目标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对绿色环保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广西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持续按季开展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并积极探索和依法依规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及科创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探索建立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体系,探索可持续投融资发展模式,引导和促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探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善绿色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强化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市财政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柳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研究。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建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配合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管理,积极衔接自治区关于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水利局、林业和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不同部门间、不同区域间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探索编制年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报告。县(区)、新区根据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二十七)深化国际合作。引导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环境治理和气候治理,加强与RCEP成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特别是东盟各国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我市参与推动国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普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知识、宣传国内外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提高绿色发展意识,广泛普及绿色生活方式理念,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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