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2-4516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2〕10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2〕10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7日
-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22〕10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传统村落申报、规划编制和审查、保护项目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风貌、传统建筑以及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村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协助分管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园林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人民政府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批。
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管,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组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传统村落,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补助资金并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顾问库,指导开展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普查,指导下级部门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组织传统工匠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与监测、评估。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各地促进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发展;指导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指导各地加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对传统村落的国家重点文物、自治区级文物古迹的保护性修缮、重建和生态博物馆的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支持传统村落民族传统文化传习所、特色博物馆、村图书馆、村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推进传统村落乡村旅游发展;指导具有旅游资源禀赋的传统村落编制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线路设计、市场开发、企业培育、人员培训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监测与评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传统村落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土地优惠政策,加强传统村落用地保障;指导传统村落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效能;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负责指导传统村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监测与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传统村落相关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监督项目实施;协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及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传统村落有关建设项目。
市民宗委: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列入国家、自治区有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名录,指导各地抓好特色民居及公共建筑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
市财政局:配合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筹措市本级财政资金及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建设,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指导传统村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传统村落环境监测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协助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县(区)将传统村落道路纳入乡村路网规划;指导县(区)优先将传统村落公路纳入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乡(镇)开展传统村落公路建设。
市水利局:协调指导传统村落开展有关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整治保护项目;协助申报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相关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优先给予传统村落政策和资金支持,结合“一村一品”示范工作支持传统村落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促进传统村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传统村落建设新型医疗卫生机构。
市应急局: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传统村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努力营造传统村落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市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中,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风貌、传统建筑以及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指导各地加强对传统村落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会同行业部门抓好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传统村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
市林业和园林局:协调指导传统村落绿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指导各地开展传统村落林业保护规划编制,监督指导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各县开展传统村落防火规划编制、消防制度和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器材装备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有关县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投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切实承担起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资金筹措机制、技术指导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印发
附件
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鸿鹄 副市长
副召集人:蒋 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 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莉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成员:陈敏莹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 铁 市民宗委副主任
李 邮 市财政局副局长
覃 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俊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邵 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 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现平 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小萍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
党组成员
李勐俊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刘金纪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求松 市应急局副局长
胡小卫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陆广潮 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杨孟帅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李 季 柳城县常务副县长
雷 翔 鹿寨县副县长
陈远昭 融安县副县长
王 聪 融水县副县长
雷道理 三江县常务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