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3-0333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2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3〕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3日
-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23〕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土地督导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39号)要求,为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协调对接机制,务实高效配合开展督察工作,加快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
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蒋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覃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柳督察期间的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市直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柳期间的督察,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台账和资料;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跟踪指导各县(区)、新区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要求
(一)组织保障机制。市整改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视情况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或议题相关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由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落实。
(二)重大事项研究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领域涉及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协调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问题整改工作联络部门和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涉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的各项任务,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落实本单位牵头事项。
(四)验收销号机制。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的督导和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新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对督察指出问题进行销号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二)市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市级领导同志的,由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整改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
(三)各县(区)、新区应参照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本县(区)、新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