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4-0161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19〕12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9〕123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19〕12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加强垃圾源头管控,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营造干净、美观的城市环境。为加快建设美丽柳州,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推动,强制分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加强市直相关部门与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在我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为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市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柳州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中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城中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柳州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好顶层设计。2019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编制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继续开展鼓励城市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全市城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柳州火车站、柳州机场)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在大学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中,加入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四)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团市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6月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团市委)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妇联)
(六)开展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各城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要分别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整合吸收社会零散拾荒人员,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2020年6月底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建立满足需要的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队伍,加强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垃圾分类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
(二)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有条件的城区、街道、社区可以设置高科技、智能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辅助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后清洗。有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有害垃圾可由环卫收运企业负责收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收运;可回收物可由在当地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单位负责收运;厨余垃圾由环卫或者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厨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四)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在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中,可以依托柳州现有的工业基础,结合使用埋设于地下的地埋式分类垃圾桶(箱)以及新能源环卫车辆配套开展的收运模式。通过建设地埋式分类垃圾桶(箱)避免垃圾臭味散发和视觉污染,更好的方便民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结合环卫作业车的新能源化,为推动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万亿工业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1. 建立与前端分类匹配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2019年,完成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2020年,完成柳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2020年底前,柳州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2021年,完成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和柳州市立冲沟生活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项目;2023年,完成柳州市垃圾分拣及大件垃圾拆解资源回收处理中心;2024年,完成柳州市废旧电池处理厂。(责任单位:鱼峰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集团)
2. 开展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在我市各城区、新区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全市资源化利用企业布局布点,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要加强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城市有害垃圾处理需求。根据分类后的干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积极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互联网+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试点,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各城区、新区,各单位要提高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认识。对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共同助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各城区、新区,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3月份前,要将辖区、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报送至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单独指标列入对各城区政府、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责任单位: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柳州市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各单位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于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和半年工作情况。(责任单位: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系统推进。各单位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组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部门,抽调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专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以及区、街道、社区相应成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力量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把垃圾分类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研究制定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支持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研究建立促进居民源头分类减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研究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土壤改良及污染土地修复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酒类等饮料制造企业回收循环利用包装瓶罐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企业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市级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市级财政和城区财政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预算经费。各城区、新区财政要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广泛宣传。全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2020年底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市民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意识。(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柳州市各有关单位)
(五)强化监督考评。2020年6月底前,根据自治区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建立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各城区(新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明确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收运单位混装混运、居民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报道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绩效办、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1.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2.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
4. 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节点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1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吴 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卢柳屏 副市长
王鸿鹄 副市长
成 员:李 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庆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覃琪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兼)
马宏伟 市委督查绩效办主任
王 昕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覃东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姚尹意 市教育局局长
管伟荣 市科技局局长
王 红 市民政局局长
陈家达 市司法局局长
黄毅强 市财政局局长
李继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龚继冬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秦长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 宁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 崖 市水利局局长
曾和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伯臣 市商务局局长
刘 莉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林 卫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蒋为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 江 市体育局局长
李运生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于祖斌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朱 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 扬 团市委书记
吴珊珊 市妇联主席
刘学文 市环卫处主任
许志芳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柳彬 城中区区长
张联松 柳北区区长
孙 晋 鱼峰区区长
于福坚 柳南区区长
玉秋静 柳江区区长
何培俊 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汤振国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主任
黄正刚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城区、新区切实履行职责,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王鸿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明和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庆麟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处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可视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牵头起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策、文件,提出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教育组、督查考评组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庆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曾爱军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宋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玉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士武 市环卫处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拟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计划,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统计、汇总、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做好经费保障,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指导组
组 长:黄庆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曾爱军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石 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建功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 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玉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士武 市环卫处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分流体系,协调各单位做
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不断扩充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路线。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覃琪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兼)
副组长:吴 华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市创城办副主任
韦海晋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吴书勤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覃士武 市环卫处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制作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对外宣传品;配合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协调媒体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理论学习、理论与技术路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业务骨干培训。
(四)督查考评组
组 长:马宏伟 市委督查绩效办主任
副组长:郭任飞 市委督查绩效办副主任
曾爱军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 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玉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士武 市环卫处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卫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机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通报、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落实考评成绩与单位绩效、奖补机制挂钩等。
附件2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创建重要工作内容。
市委督查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引入社会资本工作;指导各城区新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先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攻关和研究;组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物。
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捐助站(点)和捐助物品回收利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配合开展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规范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安全转移和无害化处置的监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的考核内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市行政执法局协调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配合协调推进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站场(含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码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城区、新区加快推进废旧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推进管辖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对报送市政府审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修改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环卫处负责具体指导各城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起草工作。
团市委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市妇联负责指导各单位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路和环保理念,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快递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邮递物品绿色包装,限制产品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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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 | 完成时间 |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 新建一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生产线,包括一燃室、二燃室、供风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排烟系统,采用立式连续热解气化焚烧炉、预热锅炉降温、半干法复合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工艺。 | 柳州市鱼峰区 | 1537.95万元 | 2019年 |
柳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 | 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200吨/天、废弃油脂20吨/天,处理工艺主要路线为“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 | 柳州市鱼峰区 | 13846.89万元 | 2020年 |
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 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建设4×750吨/日焚烧线,其中主厂房一次性建成,一期工程安装3条线,日处理规模2250吨,预留二期一条750吨/日焚烧线安装用地。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柳州市鱼峰区 | 110164.38万元 | 2021年 |
柳州市立冲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
| 柳州市鱼峰区 | 51016.18万元 | 2021年 |
柳州市垃圾分拣及大件垃圾拆解资源回收处理中心 | 150t/d。 | 柳州市鱼峰区 | 9000万元 | 2023年 |
柳州市废旧电池处理厂 | 建设日拆解废旧电池100吨的处理厂,主要采用贮存、破碎分类、脱硫、固相电解、精炼等工艺。 | 柳州市鱼峰区 | 12000万元 | 2024年 |
附件4
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节点表 | ||||
城区 | 示范区街道基本情况 | 2020年底 | 2022年底 | 2025年底 |
城中区 | 公园街道 | 示范街道建成 | 城中区 全覆盖 | 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
柳北区 | 锦绣街道 | 1个社区建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
柳南区 | 河西街道 | 1个社区建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
鱼峰区 | 箭盘街道 | 1个社区完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
柳江区 | 范片区的街道范围为:柳江区新城区兴柳路,起止点为柳江大道路口至老乡家园小区。选定路段基本情况:全长约3.6公里,道路两侧包含有1个社区(兴柳社区),2个大型居民小区、1个学校、1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 1个社区完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
城区 | 示范区街道基本情况 | 2020年底 | 2022年底 | 2025年底 |
柳东新区 | 范片区的街道范围为:西至九子岭大道北段,东至博园大道北段,北至翠岭路,南至龙湖路,包含九子岭公园、卡乐星球、克里湾水上世界、园博园及在建的科技馆等新区主要公共游乐景区,还包含柳东新区企业总部大楼及两个试点小区翔云锦苑、官塘小苑。其中两个试点小区住户数:翔云锦苑1200户左右,官塘小苑80户左右。 | 1个社区建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 阳和街道 | 1个社区建成 | 示范街道建成 | |
柳西片区 | 五年共推行垃圾分类小区50个,涉及住户40000户。 | 30%小区建成 | 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