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发〔2018〕5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8·20”重大案件现场处置做出突出贡献人员记功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柳政发〔2018〕5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25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18〕5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8·20”重大案件现场处置做出突出贡献人员记功的决定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18〕5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8·20”重大
案件现场处置做出突出贡献人员记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0日,犯罪嫌疑人黄日朝因与其前女友感情纠纷而怀恨在心,遂谋划报复杀人。当日上午,黄日朝在鱼峰区和鹿寨县持刀杀害4人后,又欲驾车前往另一地点继续行凶。11时许,黄日朝驾驶租借的越野车行至文昌大桥时,因行驶受阻,便驾车驶入右侧非机动车超车,连续冲撞数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车,直至所驾车辆被电动车卡住无法行驶;下车后,其又持刀朝现场群众进行捅刺,致使3人死亡、11人受伤。之后,黄日朝窜至文昌大桥底,用石块继续攻击过往车辆,被正在执行其他任务的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陈振强和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姚浪笛制服抓获。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陈振强、姚浪笛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与嫌疑人进行英勇搏斗,最终当场将其制服抓获,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为成功处置“8·20”重大案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陈振强、姚浪笛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公安政法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