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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政发〔2019〕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02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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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政发〔2019〕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196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表彰他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弘扬社会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邓庆全“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万元。

二、授予邓相平、覃泽美、邓茜雯、陆荣明、陈自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4万元、3万元、3万元。

三、授予郭经贤、居永清“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

希望广大市民向受奖励的同志学习,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和各种灾害作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柳州”作出新的贡献。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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