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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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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发〔2019〕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柳政发〔2019〕6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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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19〕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19〕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邓庆全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表彰他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弘扬社会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邓庆全“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万元。
二、授予邓相平、覃泽美、邓茜雯、陆荣明、陈自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4万元、3万元、3万元。
三、授予郭经贤、居永清“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
希望广大市民向受奖励的同志学习,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和各种灾害作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柳州”作出新的贡献。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2月2日印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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