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发〔2019〕2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发〔2019〕2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9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19〕2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柳 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柳政发〔2019〕2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
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已经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机制
为规范和加强柳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釆砂管理条例》等要求,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共同制定柳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河道采砂规范管理范围
融水县和睦镇七里至柳城县十五坡河段,由柳州市融水县、柳城县和河池市罗城县共同管理;红花电站至罗秀河河口河段,由柳州市鱼峰区、鹿寨县和来宾市象州县共同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融水县和睦镇七里至柳城县十五坡河段由柳州市融水县、柳城县和河池市罗城县划定管理范围,制定联合机制;红花电站至罗秀河河口河段由柳州市鱼峰区、鹿寨县和来宾市象州县划定管理范围,制定联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三市共同商议、审定三市河道采砂规范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体系,对河道采砂规范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以达到保护水域岸线、维系良好河湖生态环境的目标。
三、合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柳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制度、行政许可制度、招拍出让制度、有偿开采制度和采砂规范监管制度。
(一)建立河道采砂规划会商会审制度
依法依规、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强化采砂规划刚性约束,建立上下游、左右岸之间不同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会商会审制度。河道采砂规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该河段所属县(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邀请相关县(区)参与审查,报上级水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县(区)政府批准实施。河道采砂规划需包括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可采区内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可采区内采砂船只或者机具的数量及其采砂能力控制、河道滩地堆砂场的布局及数量控制、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及其他管理措施等。共同做好流域和不同行政区域河道采砂同规划、同审批、同实施、同监管,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
(二)建立健全河道采砂联动机制
为从严从快打击跨区域流窜非法采砂行为,建立跨区域河道采砂联动机制。
1. 建立河长联席会议机制。柳州市融水县、柳城县和河池市罗城县,柳州市鱼峰区、鹿寨县和来宾市象州县要分别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融水县、柳城县、罗城县、鱼峰区、鹿寨县、象州县按顺序组织召开。视工作情况需要,也可由任何协作一方提出召开。
2. 建立市县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执法原则上由“两市三县(区)”按照各自签订协议或已达成的共识开展,联合执法要统一时间、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各方要统筹调度、相互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3. 建立日常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涉及三市六县的水利部门各确定一名执法协作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执法信息的通报、传达等。重大执法信息由市级水利部门沟通通报,一般执法信息由涉及的县(区)水利部门沟通通报,原则上每月通报一次。
4. 建立案件移送机制。河道管理任何一方接到非法采砂举报时,值班人员要进行收集证据,采取措施控制采砂船只;当确定为彼方非法采砂船只时,应第一时间拨打属地政府值班电话进行通报并交接移送案件。当无法确定事发地归属的情况时,由值班县(区)依法处置。
5. 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融水县、柳城县、罗城县、鱼峰区、鹿寨县、象州县的顺序,每个县(区)分别负责为期两个月的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每日巡查跨市交界处河段水事情况、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等。值班期结束前一天,由值班县(区)负责组织交接班,具体交接事项由河道管理所在县(区)自行协商。
(三)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体系
1. 涉及各县(区)借助大数据云平台,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柳江干流“天眼”监控硬件设备,并接入自治区柳江干流“河长云”平台,针对三市柳江干流管理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频发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特别是三市交界处着重布点,对流窜采砂船只重点监控,提升监管效能,增强巡查执法能力。
2. 利用河道采砂许可证防伪溯源数字监管平台及GPS定位系统、人脸识别系统,以手机APP为主要监管手段、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对采砂船只、船主严格监管,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丰富监管手段。
3.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参与意识。三市六县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不定期宣传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曝光非法采砂行为,营造良好的河湖管理保护氛围。
4. 三市分别针对融水县和睦镇七里至柳城县十五坡河段,以及红花电站至罗秀河河口(排除醉酒滩标段)河段建立统一监督举报渠道,通过设立联络员共享信息情报,增强协同效能,全面提升河道采砂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