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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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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发〔2019〕3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发〔2019〕3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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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19〕3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19〕3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州市完善促进消费
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
潜力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柳州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消费是最终需求,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区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桂发改综合规〔2019〕4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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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依靠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供需两端发力,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广工业设计、“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服务业在改善居民消费环境上的应用。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同时,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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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2019年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1393亿元,同比增长10%;2020年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1532亿元,同比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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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一)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1. 挖掘旅游消费潜力
重点打造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品牌,夯实旅游消费产品基础。编制全域旅游产业规划,建设融安、融水、三江少数民族百里风情旅游带。参与自治区“壮族三月三·相约游广西”“冬游广西”系列旅游活动,深入开展“春花秋水•画卷柳州”宣传,结合创办我市特色旅游分会场。及时调整优化我市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思路和优惠政策,主动融入桂滇黔及粤港澳大旅游圈,进一步深化区域交流合作,重点促进旅游合作和旅游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大力实施广西旅游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创建一批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和农家乐,结合少数民族乡村风情和民族传统饮食文化特色,推出乡村旅游特色线路,促进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事体验、休闲观光深度融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出行和住宿便利化水平。继续新增国际航班和联接粤港澳大湾区航线。鼓励客运企业、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动车站和公路客运站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开发旅游专线车。推进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建设,大力发展租赁式公寓、特色民宿客栈等旅游短租服务,形成多元旅游住宿业态。推进生态航道建设,完善升级柳江航运旅游功能,继续深挖百里柳江旅游品牌,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航段研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新航运旅游线路。(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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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文体消费
探索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参加各类文化交流贸易活动,创排具有柳州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推广民族艺术、民间艺术、高雅艺术,鼓励降低演出票价,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群众购票消费。推动“互联网+电影”业务创新,完善电影票销售及服务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点播影院业务发展,扩大电影业消费。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举办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实体书店等文化文物单位和知名景区创新商业模式,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设计,开发多种文化创意产品、非遗产品和旅游周边产品,支持“互联网+非遗文化”创新,探索“非遗+扶贫”模式,促进非遗新经济多元化融合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现代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发展自行车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促进健身休闲消费。积极引进铁人三项等特色体育赛事,通过支持健身休闲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壮大体育社会组织等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市体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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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健康养老消费
发挥我市医药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壮大生物与制药产业,深挖广西特色民族医药验方和中草药资源,推动中药材种植、医药食材研发、医药流通融合发展。发展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养生旅游。(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诊体验。推行“就诊一码通”,探索诊间支付、检验结果互认,建成统一电子病历、预约挂号、健康体检系统等。(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扶持一批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品牌机构。鼓励利用城镇废弃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疗养院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同价。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持续实施“1521”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工程,培育树立养老机构的良好形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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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育培训消费
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公益幼儿园,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举办多元普惠幼儿园和托幼机构,鼓励因地制宜多渠道增加供给。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加强与国内大中型城市之间的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提升完善本地家政服务标准和品牌标准。加强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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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制定我市租赁住房发展计划,通过新建、配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用于租赁,允许改建商业、办公房屋用于租赁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坚持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满足我市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积极开展“互联网+租赁”服务,搭建柳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模式,将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国有企业的房源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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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
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在中央一级媒体发布产品广告。协助指导申报自治区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区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桂发改综合规〔2019〕428号)等促消费系列政策中提出的相应扶持资金并在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上适度倾斜。
支持汽车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汽车销售模式,引进汽车电商与实体企业合作,拓宽消费者购车渠道。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柳州模式”在广西推行,全力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全区的销量。(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对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自治区关于新能源汽车道路行驶方面的优化政策。实事求是,不断优化、调整允许新能源物流城配车辆运营的路段、桥梁和行经时段,在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前提下,为城区冷链农产品配送提供装卸便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自治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区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桂发改综合规〔2019〕428号)中提出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鼓励政策和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政策,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做好二手车市场布局规划,鼓励汽车零部件市场和零件归类加工市场发展。积极发展二手车交易,落实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鼓励汽车品牌厂家或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销售业务,简化车辆预约过户流程。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汽车旅游、汽车文化、汽车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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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绿色消费
推动绿色流通发展,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推广节能产品,鼓励本地企业生产绿色消费品,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加大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推广力度,引导使用环保装修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按时完成2019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中柳州市家电以旧换新项目补贴。(市商务局负责)
优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的应用,提升绿色农产品质量。将消费扶贫纳入机关单位、国企、事业单位扶贫工作和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组织引导广东地区与我市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商品供销和劳务供应。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扶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本地商超、机场、车站等在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提高机关、国企、学校食堂面向贫困地区采购产品的比例。(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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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实施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扩大超高清视频终端消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和云计算工程试点示范,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支持柳工、柳钢等重点行业骨干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创新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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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
推进高标准市场建设。实施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围绕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建设一批集餐饮、家政、托幼、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服务中心。挖掘乡村消费潜力,推动生活服务下乡,支持大型批零住宿餐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推广“电商+乡镇自营店”发展模式。(市商务局负责)
打造高品质城市消费商圈。推动传统商圈转型升级。提升万达、华润等商业综合体集聚效应,加快红星美凯龙、友邻汇等商贸项目建设,加速培育本地新零售龙头企业。以培育建设高品位步行街为抓手,推进我市五星步行街、窑埠古镇、阳光100城市广场等知名商圈商旅文融合发展,扩大特色服务消费供给、丰富柳州特色精品供给。(市商务局负责)
深入推进螺蛳粉电商园、城中区跨境电商园、中国供销·桂北农产品电商园建设。争取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来柳投资落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联合知名电商平台推进电商精准扶贫,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渠道。(市商务局负责)
大力培育促消费活动品牌。继续做好促大众消费系列活动。鼓励限额以上企业开展促大众消费活动,落实相应奖励政策。(市商务局负责)
进一步做大做强会展经济。借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通过会展形式增加城市营销供给,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充分利用柳州螺蛳粉和汽车工业、机械工业优势,谋划引进更多国内外知名会展活动和项目,打造柳州乃至广西的特色会展。融合国内外多方资源,鼓励更多民营、国有和外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助推会展经济强优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整合现有城乡配送资源发展共享物流。完善快递物流网络,推进“邮政在乡”和“快递下乡”工程换挡升级。(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进一步优化冷链物流空间布局,大力开展冷链物流行业招商。支持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第三方服务。冷链供应链覆盖农产品主产区,提高农产品生鲜质量,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率,促进生鲜品质消费。(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1. 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推动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选取“5+5”产业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与先进标准比对分析,找准质量和标准差距,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针对新业态、新消费以及服务消费开展质量监测专项行动,瞄准智能产品、重点服务消费等领域,综合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领航等措施提升质量水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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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有影响力的柳州品牌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依托现有优势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制造业品牌,扶持发展农业品牌,鼓励发展服务业品牌,创建一批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柳州品牌。加大对我市新能源汽车、螺蛳粉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桂品”系列活动,促进各类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联动发展。切实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柳州品牌整体形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促进居民消费配套保障
1.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等配套改革,提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地位和待遇,促进科研人员、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适时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国家规定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数据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探索建立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仲裁等对接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消费信息引导
1. 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
执行国家关于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形成较为全面反映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市统计局负责)
2. 完善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
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政府与社会合作,建立消费领域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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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成立本部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科室、专职负责人制度,负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该项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区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桂发改综合规〔2019〕428号)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柳州工作实际完善促进消费机制体制,各个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目标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
(二)落实政策措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配合各县区、开发区切实抓好年度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部门要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研究落实会并按半年期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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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查落实
围绕2019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分工,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柳州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汇总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考核的结果与投资项目、政策支持相挂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10月14日印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