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政发〔2020〕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07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0〕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

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0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为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时间表,画好“施工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牵头单位要将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分工,与牵头单位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10件实事中属市人民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按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需县、区人民政府出资或配套资金的项目,县、区财政要安排资金足额(或按配套比例)按时拨付到位。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到位。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召开一次专项推进会,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各牵头单位要于228日前将牵头承办的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保证措施等)通过OA系统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前三季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通过督办督查系统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汇总形成的报告通过督办督查系统报市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第四季度,各责任单位要于1210日前将全年实施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1215日前将实事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材料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认真组织验收,严格绩效考核,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减分项和加分项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委督查绩效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牵头单位要在第四季度的报告中附上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绩效加分确认等方面的情况及佐证材料,以便市政府督查室对责任单位绩效考核进行审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市人民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中公布事项进展情况,年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附件: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0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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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20〕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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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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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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