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8712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标  题:
柳政发〔2021〕2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1〕2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为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明确时间步骤;画好施工图。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保措施等)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5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落实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10件实事中属市人民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按时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需县、区人民政府出资或配套资金的项目,县、区财政要安排资金足额(或按配套比例)按时拨付到位。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查,适时召开专项推进会,协调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牵头单位要按时间节点通过督办督查系统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提前2日报送牵头单位。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落到实处。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减分项和加分项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委督查绩效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由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1231日前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绩效加分确认等方面的绩效考核情况及佐证材料市政府督查室。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中公布事项进展情况,年末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附件: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15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5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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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21〕2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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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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