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3 17:31 浏览量: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西裙楼,邮编:545006,联系电话:0772-26603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12月,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0281号),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科室职能进行调整,增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了使用行政编制的政务公开科,目前,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3人。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印发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3年,我市继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建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并通过印发《柳州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柳政办〔201331号)对全市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政务服务星级评定考评体系,推进和规范窗口部门、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市各县区、各单位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11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止20131231日,我市在“统一平台”录入了57373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做好我市2012年财政决算及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公开工作。并通过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399号),50个行政单位列为2013年度预算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单位都按照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的预算信息公布在自治区“统一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在“柳州市住房保障网”网站上公开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53条次,并适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卫生、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行分段监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由质监部门监管,食品流通企业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农产品质量由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监管,生猪屠宰环节由商务部门监管,进出口食品安全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开情况。我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单位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布了生产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或者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为市民提供方便。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每个月餐饮服务许可及注销审批情况公告,今年12个月已全部公布。截至目前,今年总共受理申办1048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707本、变更94本、注销95本。工商部门在机关各办照窗口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规范都对外公开。市质监部门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要求,定期上报食品生产许可到自治区质监局,由自治区质监局统一公开。商务部门与农业部门尚无许可公开信息;水产畜牧部门许可信息公开情况:去年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关于自治区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接收工作方案》、《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关于直接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许可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触摸屏上公开。

2.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主要开展了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场所燃气安全、腐竹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豆制品和芽苗类蔬菜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以及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

3.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公开情况。各监管部门从食品原料生产、养殖、贩运、成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质监部门启动“质监安康进千企”行动,对白砂糖、饮用水、饮料、肉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检查。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放心肉”联合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大开展了小餐饮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7条,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2条。

4.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情况。食品安全标准的起草、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卫生部门,我市今年未有食品安全标准公开信息。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通过柳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环保动态222条,国内动态407条,公示公告163条,空气质量日报365天,公布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500多项,公布“三同时”验收信息162项,处理各类投诉、在线咨询60多起。坚持12369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认真开展信息直通车工作,对电话咨询、来人咨询均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报纸,电台、宣传手册等载体发布大量的有关柳州市环保信息。今年以来,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等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柳州的环保工作情况就达到200多篇。并FM99.10柳州交通广播联合开办《环保之声》等专题节目,利用广播“收听工具简便、可移动收听、信息容量大、播出密度高”等诸多优势,可以在短期内迅速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更有助于长效的树立市环保局健康、公益的社会形象,让柳州市文明环保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落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的通知》,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建设厅建立的诚信库统一进行收录和发布,同时由市住建委发文进行通报,并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进行公示,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情况。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即:“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开发、执法监察、规划耕保、矿产管理、地质环境管理、采矿权审批、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征地审批、征地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14个专题版块,将关系到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等方面中心工作的内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土地公开交易、征地拆迁公告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征地拆迁现场等方式进行公开。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以箭盘山街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市各县区内推广,组织各辖区街道办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播放、张贴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录像等公开方式,广泛宣传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解读学习具体条文规定,公开张贴宣传挂图,促进生产安全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今年4月份我市已完成了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二期建设,由原先市、县平台互通扩展到市、县、区三点平台的相连,加快了实施科技兴安的战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加强推进重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动态信息、事故调查报告、风险防范监管、检查通报、投诉方法、投诉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布认定后的事故动态信息53条,并公布投诉方法直拨举报热线12350号码和投诉处理流程。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紧紧围绕加强市场价格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重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方面文件134份;整理和发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1124条,本年度共公开价格收费信息1258条。

(八)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市属高中、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资助项目及申报指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除此之外,还将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区初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学区确认办法(入学资格)以及新生的报名时间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对高中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柳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开。对有关评优评先的信息在柳州市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今年,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对2013年中考政策进行解读,扩大社会对中考政策的知晓率。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1.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2.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用事业”栏目,公开供水、供电、燃气、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将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维护工作,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3.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邮政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市中燃城市发展公司等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按照要求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我市还将该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县(区)、开发区、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3个单位。2013年,上述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90514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20类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103个单位全年在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上共公开90514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市共举办了4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我市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市举办“中国柳州”水上狂欢节等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等。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4711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市继续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更新的信息内容包含我市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行政收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城乡建设、监督检查、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三农信息、土地征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等方面,并实时更新我市政务动态,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对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建议也都及时地进行反馈。并积极探索“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与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进行整合,进一步推进资源、信息共享。在2013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获得全国地市政府网站第六名,广西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9件,其中:当面申请140件、信函申请12件、网上申请2件、其他方式申请数为5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137件,占86.16%,“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5.0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占6.92%,其他原因3件,站1.89%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市发生1起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我市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处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改进情况。

1.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增加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确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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