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鹿寨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31 15:00 浏览量: 【字体:

鹿寨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由鹿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九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鹿寨政府门户网站(www.luzhai.gov.cn)、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鹿寨县档案馆、鹿寨县图书馆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鹿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2号汇一联商务楼2楼,邮编:545600,电话:0772-6826137,电子邮箱:lzxspzx@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调整了鹿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鹿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本级本部门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覆盖了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42号)要求,经“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讨,制定了《鹿寨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鹿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鹿寨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鹿寨县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10项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推动了政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关于印发柳州市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8〕31号)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扩大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五公开”信息的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36条,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672条,出台重要政策25条,与其相关的解读材料都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例,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答复。按照《鹿寨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均需要填写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并向“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报备,全年各级各部门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依申请公开实际情况,依法减免了申请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2019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等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自治区、柳州市的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工作的重点,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重点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鹿寨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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