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8-12-13 15:50 浏览量: 【字体: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柳东新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8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12日。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之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栏目、柳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ldxq.liuzhou.gov.cn/)和柳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5616,联系电话:0772-2671062)。

一、概述

2018年,柳东新区紧紧围绕自治区、柳州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柳州市要求,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成柳东新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搭建及运用,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柳东新区自2008年以来,一直设置有专门机构——柳州市柳东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管办”)负责“一服务公开”工作,政管办专职工作人员6人,在编人员为2人,聘用人员4人。新区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均安排有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雒容镇、洛埠镇均成立有“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提供了财务保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18年,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柳东管办〔2014〕44号),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项工作,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申请人当面申请的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度,不断优化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的编制更新

柳东新区按时高质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信息文件。2018年柳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193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东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不断提升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查阅中心的服务水平,要求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公开查阅登记工作,规范查阅流程;每季度组织新区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和抽查活动,不定期实地督两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信息更新、管理及运行情况,帮助其规范制度、完善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的顺畅,中心配备专门的电脑供群众免费查询。新区及两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运转正常,制度完备。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文件精神情况

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区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扶贫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项目、低保救助、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教育卫生领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具体公开了:2017年财政决算、2017“三公”经费、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管委预算以及部门预算信息;柳东新区2017年脱贫名单;柳东新区2017年城镇、农村低保发放信息;柳东新区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柳州市官塘大桥曙光大道立交桥等重大项目相关信息;柳东新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管执法等方面的信息;新区每月社会保险参保息等。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乡镇100%、村(社区)80%实现网上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动态化,监督动态化,实现基层服务便民利民。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新区及时、准确地在自治区“统一平台”、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新区财政承担的)自接到信息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及时率保持每月100%,无超时公开现象。截至12月12日新区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20类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新区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逐步规范化,优化了公开流程,文件印发同时注明公开方式,保障文件及时主动公开;同时加强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保留栏目的最新信息,保持工作动态栏目2周内更新1次;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栏目6个月内更新1次,人事信息、年度报告栏目1年内更新1次。

柳东新区、雒容镇、洛埠镇政府信息均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公开发布,截至201812月12日,新区在“统一平台”、柳东新区门户网站录入了271条信息,累计录入3532条信息。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新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三处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同时完善新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信息归档整理。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新区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截止12月12),其中:信函申请7件,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电子邮件)0件,传真申请和其他形式申请均为0件;目前已答复8件,有7件同意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属于本机关公开,0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对于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在《条例》规定时限内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因属内部工作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进行上报备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收费现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新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新区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意识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务公开统计信息不完善,部分部门未将统计信息统计完全

(二)改进情况

1、各单位、各部门均深入学习《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再接再厉通过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班,建设业务骨干交流群引进专业知识人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统计制度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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