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16 09:0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邮编:545006;电话:0772-28253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条例》以及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扎实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促进政务公开质量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高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政府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把常态化执行“向人民报告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公开本单位简介、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管理和运行。一是及时在“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政务信息。2023年,我办在“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主动公开信息142条,其中政府令1件、柳政发14件、柳政规10件、柳政办59件、政策解读10条。二是加强政府公报建设,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工作体制机制,把政府公报打造成更加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2023年共编印《柳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5期,至今为止共150期,每期赠阅500份给自治区和有关委、办、局及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屯等相关基层单位,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切实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不断增强公报服务公众功能、扩大公报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一是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就业保就业等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二是不断加强对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我办严格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的部门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负责文件起草和组织实施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三是指导部门做到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制度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由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组织起草,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解读材料。四是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工作。在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专题,坚持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高效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满意度不断提升。2023年,柳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着力在“办”字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两大核心,深入开展“诉求办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面融入市域社会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机制、优化流程、强化协同,为企业和群众问题的实际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化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企业和群众诉求办件质效均在全区前列。2023年,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和基层单位来电(信)662738件(次),较上一年同期增加23.98%,直接答复问题366567件,转办问题293003件(次),督办疑难案件910件(次),得到反馈292886件(次)。结合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推进“改革攻坚提升年”活动中“健全完善12345热线办件监督考核机制”任务要求,建立“日研判、周汇总、月通报”工作制度,对群众和企业重复投诉或集中投诉的热点、难点办件进行梳理并纳入专项考核,同时通过现场核验督办,压实部门责任,督促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诉求,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1 |
5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2 |
3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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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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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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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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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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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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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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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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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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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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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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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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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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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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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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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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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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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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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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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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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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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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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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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七)总计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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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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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部分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改进方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持之以恒认真细致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