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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信息来源:自治区残联 发布日期:2025-03-21 09:55 【字体:

答: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评估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3〕221号),申请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条件有: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科技、残联等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企业、社会力量所办的培训机构。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展教育、培训、就业实训等资质,相关手续齐备,无法律、经济纠纷,稳定运营2年以上。3.具有一定培训规模,培训质量高,针对性强,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培训后就业转化率原则上达到50%以上。4.三年内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国家级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申报。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评估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47号),从2020年开始,中国残联每三年对已挂牌的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同时启动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详情可咨询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0771—318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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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自治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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