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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信息来源:广西柳州民政 发布日期:2015-03-26 15:40 【字体:


  2014年以来,柳城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民生工作,合力推进阳光社会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抓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柳城县从2014年12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年人均2364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2014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89.31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17万元,惠及城市低保家庭11850户次15161人次;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158.56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7.14万元,惠及农村低保家庭63470户次103254人次。2015年春节前发放了1-3月城市低保2666户次3363人次87.96万元;发放农村低保14037户次22503人次247.55万元。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柳城县于2014年7月-9月,在全县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中的 “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救助”为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复核审批,有效促进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查出有341户581人(其中城低74户96人,农低267户485人)因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拥有汽车、购买摩托车、大型农机拖拉机,已享受大额养老保障、子女有赡养能力、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或已故等原因不再符合柳城县城乡低保,已全部作清退处理,每月减少支出保障金达71705元(其中城低22330元;农低49375元)。做到应退尽退。


  二是进一步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柳城县于2014年4月开始与自治政策接轨,即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住院实行100%救助,年封顶线从10000提高到30000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救助比例从60%的提高到95%,年封顶线从8000元提高到15000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2000元;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8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6000元。2014年城乡医疗大病救助了1081人次345.34万元。


  (二)开通了门诊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继2013年3月1日启用了城乡大病住院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 柳城县于2014年10月20日起又正式开通了门诊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即柳城县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在本县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无需再奔波往返各部门办理各项申请、审批手续和垫付资金,便可在诊疗医院结算窗口享受“一站式”门诊医疗救助服务。救助内容和标准为:对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重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户给予100%的门诊医疗救助;对患有慢性病、重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10倍的门诊医疗救助,其中属于重度残疾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给予每人每年的不低于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15倍门诊医疗救助。2014年门诊医疗救助了2706人次43.13万元。


  (三)资助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4年资助了困难群众1045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为73.18万元。同时开展精神病患者、“艾滋病”患者、“两病”儿童专项救助。2014年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118人次94.69万元;救助“两病”儿童8人4.2万元;救助“艾滋病”患者2368人次48.03万元。


  三是夯实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一)大力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柳城县目前有60岁以上的老人50513人,有五保对象948户953人,柳城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执政理念,着力解决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形成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自《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全面建立了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所有五保对象全部发证到人,签订供养协议书,建立了文书和电子档案,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柳城县共投入资金1300.66万元,建成14个乡镇敬老院和47个五保村,共有514张床位。其中有417人入住敬老院和五保村实行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的标准是360元/人·月,528人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标准是240元/人·月。2014年发放五保供养金338.04万元,另外柳城县五保户还享受75元/人·月的农村基础养老金。2015年春节前发放了1-3月的五保供养金83.94万元。柳城县还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计划改扩建冲脉镇中心敬老院养护楼,力争建成集生活起居、膳食餐饮、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一体功能齐全的现代化高标准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二)着力抓好孤儿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做到应保尽保。目前柳城县社会散居孤儿月保障标准为600元/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月保障标准1000元/月。2014年给78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53.07元,其中基本生活费48.33万元,“六一”儿童节慰问金0.79万元,大学生学费补助金1万元,2015年春节支出2.95万元为59名孤儿购买御寒衣物,让失去亲人的孤儿保暖安全过冬。


  四是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按《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14〕76号)精神和要求,柳城县建立了临时救助长效机制,着力于解决柳城县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及时准确地给予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性救助,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2014年,柳城县给予256户次低保对象、216人次五保对象和67户次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了临时生活救助款8.97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灾害生活救助工作。


  (一)做好应急救灾工作。2014年柳城县遭受1次狂风暴雨袭击和2次洪涝灾害,全县1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81680人,紧急转移人口6627人,受灾农作物9010公顷,倒塌住房64户228间,损坏房屋208户427间,直接经济损失1157.9万元,需救济人口4962人,柳城县紧急调拨大米50000公斤、食用油50桶、毛巾被140床、夏凉被140床、蚊帐140床、彩条布87捆等救灾物资(折款30.35万元)到灾区,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发放应急救灾款6.02万元,救助因灾困难群众4962人,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2014年柳城县投入121454.23元共为71688户购买了农房政策性保险。2014年柳城县遭受了1次风雹灾害、3次洪涝灾害,目前柳城县已有186户因灾倒损住房获得保险理赔44.4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灾民恢复住房,确保灾民有房住。


  (二)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4年冬至2015年春全县共有8234户10949人需国家救助,其中需要救助粮食29万公斤,需要救济衣被8960件/床。为使灾民能顺利渡过难关,柳城县及时下拨救灾大米20万公斤、救灾棉被2824床、棉衣2258件、保暖衣3000套,蚊帐1170床、复凉被320床、毛巾被1540床、毛毯440床,确保了2014-2015年冬令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六是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


  在2015年春节来临之前,柳城县组织开展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题的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孤儿72人,慰问五保户955人,慰问低保对象840户等,总共慰问了3855人,发放慰问金(品)共计62.6万元,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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