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 第一批具备互认资格的医学影像 检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1 16:00 【字体:小中大】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放射影像检查项目互认工作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45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放射影像检查项目互认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柳州医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具备互认资格的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请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柳州医院参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具备互认资格的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的通知》(柳卫医〔2025〕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抓好医学影像检查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附件:柳州市2026年第一批具备互认资格的医学影像检查
项目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