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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融资渠道 发挥品牌效应——解读《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暂行)》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7-07-17 15:41 【字体:

  日前,《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炉。据悉,该《办法》不仅对我市企业进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支持范围、用途及补助、补偿标准方式都作了诸多规定,还起到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了诸多内容,哪些“干货”可让我市诸多企业获益?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关解读。

  范围明确 规定严格:

  “对很多企业来说,如果自身商标品牌可以作为抵押,申请到发展资金,便是雪中送炭。”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从2016年7月1日,我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正式对外办公后,让企业商标的“无形资产”变成“有形资金”的梦想得以在“家门口”实现。

  据了解,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产生的综合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的补助和对金融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贷款的风险补偿。其中有许多关键点值得企业注意,如申请我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必须是在柳州市行政区划(含柳江区及五县)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项目;又如申请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必须是在柳州登记注册并提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合作金融机构(含担保机构)。

  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金的标准上,《办法》规定: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含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给予30%的补助,其中:贷款利息支出按年实际发生数的30%给予补偿,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评估费、担保费为一次性补助,每户企业评估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户企业担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另外,若出现不良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金融机构按照30% 70%比例承担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发放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在担保机构代偿后,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30%补偿担保机构。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商标质押贷款项目如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相关补助、补偿资金的,将不再重复享受《办法》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

  步骤清晰 简洁明了:

  有了资金,企业便插上了腾飞的“翅膀”。那么需要通过怎样的申请步骤方可获得《办法》提及的相关补助及补偿资金?

  记者了解到,出质人申请综合融资成本补助(含贷款利息、担保费、评估费)的,需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出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主合同)、《商标质押担保合同》(从合同)复印件,若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还需要提供《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利息支出凭证、评估费用支出凭证、担保费用支出凭证原件等材料。

  另外,若质权人申请贷款本金风险补偿的,需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主合同)、《商标质押担保合同》(从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收息凭证和还款凭证(若到期还款还需提供)复印件;《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不良贷款发生的证明材料等。

  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程序上,出质人首先要填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然后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依顺序对出质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最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向通过审核的出质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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