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能拿来质押贷款——四部门联合解读《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暂行)》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7-09-18 10:30 【字体:小中大】
企业融资难怎么办?除了用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贷款之外,还能用商标专用权实行质押贷款。14日上午,《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补偿办法》)政策宣讲座谈会在市工商局召开,由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对《补偿办法》进行解读。
《补偿办法》于今年5月3日开始实施,共23条。其中,有3个关键点值得企业注意:在补助和补偿的对象,《补偿办法》规定,申请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必须是在柳州市行政区划内(含柳江区及五县)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项目;申请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必须是在柳州登记注册并提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合作金融机构(含担保机构)。
在补助、补偿标准方面,《补偿办法》指出: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含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给予30%的补助,其中:贷款利息支出按年实际发生数的30%给予补偿,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评估费、担保费为一次性补助,每户企业评估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户企业担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若出现不良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金融机构按30%:70%比例承担贷款本金实际损失。另外,企业还应注意的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审核程序上强调限时办结,具体是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依顺序审核材料,在每个环节尽最大可能缩短审批时间,具体审批时限将在细则中规定。
截至2017年6月,我市累计拥有商标有效注册量11195件商标,相当于每20户市场主体就有1件商标。其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有11件,广西著名商标的有106件,地理标志商标的有3件。目前,市工商局共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17笔,受理并登记商标质押的被担保债权数额达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