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20号关于《柳州市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24 10:58 【字体:小中大】
关于《柳州市进一步促进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农民增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
二、制订《方案》的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
三、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建设目标
1. 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全区平均水平。3个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2. 五县及柳江区、柳南区、鱼峰区、北部生态新区都要建有农产品加工园区、每个园区都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都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
3. 打造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知名品牌,打造2-3个有竞争力的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
(二)重点任务
1. 打造产业集群,力争将我市水果、螺蛳粉、桑蚕丝、林业、畜禽水产产业打造成100亿元产业,将粮食、甘蔗、蔬菜、茶叶等打造成50亿元产业。
2. 加快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五县及柳江区、柳南区、鱼峰区、北部生态新区各建成1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
3. 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全市重点培育和引进15家以上自治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培植2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2000家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
4. 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推动一批加工农产品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和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力争全市“三品一标”认证达到110个,
5.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三产融合示范区,培育2个以上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到2020年,力争休闲农业总产值突破30 亿元,接待游客突破800万人次。
(三)政策支持
1. 落实建设用地。
2. 加大财政支持。下一步需制定配套相应的扶持办法。
3. 落实税收政策。
4. 强化金融服务。
5. 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政策。
6. 降低农产品交通运输成本。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柳州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2.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 强化公共服务。
原文件:柳政规〔2018〕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