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45号 柳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8-24 15:44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和《广西城乡“厕所革命”行动推进工作方案(2018—2020)》(桂政办发〔2018〕20号)的工作要求,坚持“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总体思路和“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总体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加大第三卫生间的改造力度,着力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大力推进全市公厕建设,改善柳州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在方案制动过程中,通过召开协调会、部门间交流、向各相关单位发文征求《实施方案》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征求意见。共收到38条意见,其中,采纳了24条,对未采纳的均作了说明和解释,并已基本达成共识。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落实责任、规范标准等方式持续推进我市“厕所革命”,从2018年起,通过三年的持续努力,到2020年完成新建改建厕所193座。新建、改建公厕全部达到国家二类公厕以上标准,50%以上达到国家一类公厕标准,实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目标。
(二)主要任务
1. 2018年8月底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公厕建设管理工作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厕所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
2. 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新建、改建公厕75座,着力覆盖如厕难问题特别突出、社会反应最强烈的地域。各责任单位完成厕所规划的补充、完善或编制工作,着力落实厕所选址布局,明确新建、改建厕所占地面积、厕位数量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完成项目投资许可、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手续的批复。
3. 2019年底前,全市完成新建、改建公厕69座。
4. 2020年底前,全市完成新建、改建公厕49座。
5. 2021年5月底前,对柳州市“厕所革命”新建改建公厕的数量、标准、竣工材料、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市容局负责对新建改建公厕进行检查验收,各县人民政府、各城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配合市市容局对各单位新建改建公厕检查验收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对公厕建设与管理任务未按期完成或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三是做好资金配套,四是优化审批流程,五是加大宣传力度。
四、涉及范围
全市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城乡公共厕所(环卫公厕、公共场所配套公厕等社会对外开放公厕),交通厕所(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所属厕所),景区景点厕所(旅游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点、博物馆等所属厕所)。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应结合自身方案以及自身实际,将厕所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市政府。
原文件:柳政规〔2018〕4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