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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53号 《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0-08 15:39 【字体:

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政策解读

 

根据《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柳政规〔201712号)规定,现将我委起草的《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虽我市在“创卫”期间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一些农贸市场的硬件实施得到了改善,但城区农贸市场整体发展滞后、建设水平低的状况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市场在规划、建设、管理和组织等环节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既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也严重制约了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整体提升发展。农贸市场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城。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深入推进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出台《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的思路,用三年时间,通过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布局优化、环境优美、商品优质、价格优惠、服务优良的“菜篮子”便民服务体系,树立柳州城市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主要有四个基本原则。即:

一是以民为本,好事办实。要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顺应民心、彰显民意的重要举措,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成为充分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二是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各区政府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

三是循序渐进,样板示范。先易后难、逐个突破,分步推进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四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通过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各投资主体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三)主要目标

采取新建重建、改造升级、取缔关闭等形式,用3年时间,分类实施、分批推进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

三、实施方案政策要点

(一)主要任务

本次农贸市场改造工作采取推进农贸市场分类改革与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步实现农贸市场所有制与标准化建设“双改造”。

一是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由市商务委根据商务部、自治区对农贸市场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该《建设规范》涵盖农贸市场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办公设施建设标准,所有经分类改革保留的农贸市场均需以此为标准开展改造、建设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农贸市场分类改革

我市农贸市场的所有制形式主要有国有、集体、私营三种,结合各类农贸市场的建设实际推行分类改革。

推进农贸市场国有化进程。今后市区内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原则上由国有投入为主。将国有所有农贸市场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划转到柳州市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对中直、区直企业办的农贸市场,可采取参股或所有权和经营权、管理权分离,由政府出资改造,由农投集团承租并负责经营管理,并每年向中直、区直企业支付租金。

加快回购集体农贸市场。由集体自身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由农投集团开展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回购、改造工作;对外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制农贸市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租期到期的不再对外承包,即时开展回购、改造工作,租期未到期的农贸市场租期到期后停止对外承包,并按照要求开展回购、改造工作。

创新私营农贸市场改造方式。

对建设规范但无意愿、无能力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私营农贸市场,市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所有权,并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等开展该片区农贸市场的重新布局建设工作;对建设规范且有意愿、有能力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私营农贸市场,市政府通过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财政补助政策(即“三三四”原则)对照《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开展改造提升工作。

对产权主体不明晰、投资混乱、功能随意改变、管理乏力的私营农贸市场,如经过市级相关部门资质鉴定可以进行改造提升,则要求其开展规范建设工作;如经过市级相关部门鉴定为不具备相关资质且无改造必要的农贸市场,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关闭工作。

对需要改造却拒不实施改建的私营农贸市场,限期内无法达标或列入拆迁关闭的市场,由农贸市场所在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撤并、关闭并异地选址按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建设新市场。

对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规模小、档次低、功能差甚至利用违章建筑搭建的,不符合市场规划布局要求的无证农贸市场予以关闭。

三是建设市场运行信息化监管体系

推进一批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将市场管理由靠经验、凭关系的管理模式向智慧化、专业化管理转变。推广 “智慧农贸市场”试点。

(二)实施步骤

计划用2018-2020的三年时间,分个阶段完成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

一是启动阶段(20188月前)。修订完善《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制工作,并印发实施。

二是申报阶段(20187-8月)。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责任主体,制定本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由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市场业主申请材料并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三是建设阶段(20188-202010月)。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新建重建、升级改造、取缔关闭等方式,用三年的时间分三批次完成对市城区现有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第一批:201812月底前,各城区完成20%农贸市场改造计划。第二批:20191月至12月,各城区完成60%农贸市场改造计划。第三批:20201月至6月,各城区完成20%农贸市场改造计划。

四是总结阶段(202010-12月)。各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评估。

(三)保障措施

成立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严格程序,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文件,做好督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更好地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

 原文件:柳政规〔2018〕5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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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53号 《柳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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