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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0号 《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19 10:11 【字体:

  《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政策解读 

  一、制定《行动计划》的基本考虑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2017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20179月,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桂教基教〔201738号)文件,要求全市县(市、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政府制定发布。 

  二、编制过程 

  20179月,根据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行动计划2017-2020年)》(桂教基教〔201738号),市教育局根据自治区第三期学前行动计划,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以更好的解决“入园难”问题,合理破解“入园贵”问题为目标,201712月,研究起草了《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  

  20181-2月,市教育局2次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0多条。 

  3月,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议了《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第二次修改稿)》。 

  4月—7月,由市教育局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多次与县区教育局局长、基础教育和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等,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的土地落实、经费筹措、实施进度等进行核定,期间各县区对原上报项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在对项目的可行性、操作性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有项目进行了多次调整,确保纳入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各个项目能按计划实施。于7月底最终确定了《2017—2020年全市新建公办幼儿园规划表》《2017—2020年全市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规划表》及《2017—2020年全市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规划表》3个规划表。根据规划全市共新建幼儿园69所,比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任务数增加25所,改扩建幼儿园85所,比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任务数增加58所。 

  8月,市教育局依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对《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送审稿)》面向社会进行了修改意见的公开征求。8月底,市教育局依程序向市政府提请对《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送审稿)》进行审议。 

  925日,市法制办经与市教育局沟通研究后,对《行动计划》(2018920日修改稿)提出两点意见:1.其中第五(一)6.“原则上由小区房开商出资建设……并按政策将该设施的产权无偿移交县(区)人民政府”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建议予以删除;2.《行动计划》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 

  1010日,市教育局根据市法制办提出的意见,重新修改后报市政府审定。 

  1113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动计划》,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三、《行动计划》主要框架内容 

  《行动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六大部分。市教育局在全面落实自治区行动计划精神的基础上,从更好的解决我市“入园难”问题,合理破解“入园贵”问题的目标出发,对文件结构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使其针对性更强,也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其中,重点内容在“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两部分。 

  发展目标方面,《行动计划》分别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根据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工作任务,每个年度目标中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申报认定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要措施方面,《行动计划》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并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四大块内容,其中市教育局进一步提出如下明确要求:  

  (一)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更好的解决“入园难”问题。一是依据国家最新《幼儿园建设标准》,投入各级各类资金,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移民搬迁区、城镇新增的居民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和城乡接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集体举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二是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纳入集团化办园管理及教研指导责任区等方式,建立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县(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作为相关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区)要限期整改。三是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 

  (二)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入园贵”问题。一是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柳政发〔201653号)确定的,新建、改扩建单体项目由市财政全部承担,需征地的新建、改扩建学校由市财政、城区分担按比例执行。二是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将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范围。三是市本级财政继续每年安排“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同时,要求各县要参照市级财政奖补做法,制定本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 

  (三)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并重,解决难以“入好园”问题。一是加强幼儿园现代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幼儿园登记、年检制度,规范办园行为。二是积极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对通过市级、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或复查评估的幼儿园,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同时加强保教业务指导,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三是通过补充学前教育教师,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和培养机制,完善幼儿教师待遇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工作“落实难”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指导管理督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同时提出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专项督查机制,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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