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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7号 《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29 11:41 【字体:

《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特出台此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6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 号),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柳江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无劣五(V)类水体;COD、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严防黑臭水体反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四、主要任务

深入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一河一策”,以“治差水、保好水”为原则,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开展柳江河流域水体保护,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一)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包括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二)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一是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主要是巩固已完成的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黑臭反弹;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20年,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总体达到85%以上;三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

(四)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7个自治区级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二是专项整治重点污染行业,以钢铁、火电、水泥等21个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五)全面贯彻实施河长制。落实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新机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湖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网格化工作格局。定期开展河道湖库垃圾清理和保洁,保持清洁畅通。

(六)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进度,20187月底完成露塘、渔村、木洞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9年底前完成柳西水厂1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站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城中水厂、柳东水厂、柳南水厂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站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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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7号 《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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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2-2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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