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82号 《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20 15:54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
随着新常态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柳州市第三产业发展迎来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成为我市“稳增长”的重要动力。为了适应新常态下柳州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常态下柳州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力求实现重点领域的突破,对服务业企业的提速发展起到激励促进作用,进而带动第三产业平稳、快速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点是指导思想,主要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第二点是奖励对象,明确了此次奖励的范围。第三点是扶持政策,政策着眼于新常态下柳州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围绕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总部经济发展、大型企业促消费等五个发面进行扶持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第四点是评选程序,按照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公开、兑付奖励的程序开展。第五点是职责分工,奖励评选工作由市商务委牵头,有关单位协同开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第六点是其他要求。
三、申报条件
(一)在柳州市登记注册的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主要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
(二)参评企业依法纳税,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