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40号 《柳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8-02 16:33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目标迈进。
二、研制过程
一是研制文件。市教育局于2018年1月至5月上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75号),对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组织调研,经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城乡学校座谈,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并经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及二层机构讨论,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柳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市教育局发函征集全市12个县、区(新区)及14个相关单位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综合采纳。三是局务会审议修改。2018年6月11日上午市教育局在局长办公会上审议此方案,并进行了必要调整,形成《柳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四是法制办修改。市法制办对《实施意见》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五是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按市法制办意见修改后于7月18日上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12个县、区(新区)及17个相关单位列席,均表示无意见。
三、主要框架
《柳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总体要求;二、主要措施;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在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1.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2.统筹城乡学校建设。3.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二)全面提高城乡教育质量。1.大力发展素质教育。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4.建立课业负担监控机制。(三)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1.改革教育治理体系。2.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4.消除大班额、大通铺。5.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四)大力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1.优化教师编制管理。2.合理配置教师资源。3.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五)保障特殊群体教育权益。1.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3.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意见》还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等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突出特点
(一)在自治区要求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将总体要求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修改为97%,并因为我市所有县区已经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为“县域义务教育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目标迈进”。
(二)在“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增加了对设施设备的“建、配、管、用、培、研”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还增加了柳州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中的“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项目及“在线同步课堂”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及部署,突出了柳州市的特点。
(三)在“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中增加了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化发展工作内容,要求坚持“零起点”教学要求,细化了具体措施,增加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
(四)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提出深入实施“柳州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9)”,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柳州市重点课题“168”教育改革实验和“基于信息化技术条件的同步课堂教学模式”课题研究为方向,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柳州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薄改计划”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五)在“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中增加对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校的评价改革内容。
(六)新增“建立课业负担监控机制”项,完善了全面提高城乡教育质量的内容,在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七)在“消除大班额、大通铺”中结合我市实际,加入柳州市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实现大部分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即全市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全面消除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实现所有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
(八)在“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补充为“各县(区)在制定本县(区)绩效工资总量文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从制定文件开始,着手解决教师收入问题。同时在后面又增加了针对“特岗教师”的工资政策、待遇和津贴补贴要求。还依据国家政策将自治区实施意见中的“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自治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修改为“在国家、自治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基础上,市级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使荣誉制度表述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