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9〕67号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2-31 17:42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一、《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2018年5月1日颁布的《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开展园林绿化规划核实业务,作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三定”职能依法履行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责,以建立法规标准体系为基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发展全过程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城市绿地系统功能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绿色福利,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文件依据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是根据《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办法作为《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附件组成部分。同时,参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修订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三、文件执行范围
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附属绿化工程。
四、主要内容解读
1.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均应按照本办法计算绿地面积。(县辖区域的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2.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覆土要求。(一)覆土厚度大于等于1.5米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二)覆土厚度小于1.5米且大于等于1.2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三)覆土厚度小于1.2米且大于等于0.9米的,按60%计算绿地面积;(四)覆土厚度小于0.9米且大于等于0.6米的,按40%计算绿地面积;(五)覆土厚度小于0.6米且大于等于0.3米的,按20%计算绿地面积;(六)覆土厚度小于0.3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3.开放式永久性屋顶绿地覆土要求。(一)覆土厚度大于等于0.8米的,按屋顶绿化面积的100%计算绿地面积;(二)覆土厚度小于0.8米且大于等于0.5米的,按60%计算绿地面积;(三)覆土厚度小于0.5米且大于等于0.2米的,按20%计算绿地面积;(四)覆土厚度小于0.2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4.道路绿地率。新区的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旧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对仅种植乔木的行道树绿化带宽度按1.5米计;对乔木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宽度大于1.5米的行道树绿化带按实际宽度计;道路绿地率按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办法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