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1〕9号柳州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06 20:35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资源解决柳州市产业所面临的瓶颈问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柳州市政府印发了《柳州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21〕9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广西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20〕81号),对揭榜制项目的定义、资金来源及运行模式做出了规定。为加大力度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突破科技封锁,推动重大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构建灵活、高效、规范的科技专项体系,加强对我市“揭榜制”项目的管理,通过参考《广西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借鉴湖北、深圳等省市“揭榜制”方案,我们制定了《柳州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13条,包括“揭榜制”项目定义、支持重点、管理原则及流程、资金来源、项目分类、发榜方和揭榜方应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一)揭榜制科技项目管理
揭榜制科技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方式,是指由企业提出实际研发需求、政府提供对接平台并予以立项认可及经费资助的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式,旨在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力量,联合解决柳州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和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行业共性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揭榜制项目类别
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市内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由市内外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由市内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单位提出转化需求,由市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需求的企业或其牵头的联合体进行揭榜转化。
(四)揭榜制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攻关类项目
发榜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重大技术需求或难题、属于行业或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规模的市内企业,并能对提出的技术需求项目提供相关配套资金。
揭榜方应为市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同时揭榜方应积极响应需求方要求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
2.成果转化类项目
发榜方需符合柳州市产业需求、拥有成熟科技成果的市内外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组织的联合体,具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的单位。
揭榜方应是我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或其牵头的联合体,应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以及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五)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立项与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发榜申报、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监管等关键环节。
1.需求征集
发榜方通过“柳州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揭榜制项目需求。
2.论证遴选
科技局通过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遴选出我市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
3.发榜申报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研究确定有关需求,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招贤揭榜。
4.对接揭榜
发榜方、揭榜方经双方对接协商一致后,签订技术合同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经公示后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5.资金拨付
揭榜制项目资金由发榜方、揭榜方按揭榜协议落实。柳州市财政资金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采取20%、40%、40%的“里程碑式资助”,分段给予揭榜制项目研发补助。
6.项目监管
市科技局组织开展揭榜制项目绩效考核及项目验收管理工作。采用“里程碑”阶段性考核,通过立项初期、中期考核、终期验收三个时间节点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任务、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把控,对通过“里程碑”阶段性考核的,继续资助,督促项目按时、按指标完成。
(六)科研诚信
揭榜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揭榜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揭榜资金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已拨付揭榜资金,并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5年内取消申请柳州市各类科技优惠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