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政规〔2025〕4号《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17 11:55 【字体:

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市防汛办针对性地在组织体系、监测预警等方面对《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补充、修订,在网上公示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州市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工作方案》。

二、修订内容

    《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八章。

(一)优化工作原则描述。修订“1.4工作原则”,将原内容进行浓缩、简化表述。

(二)健全指挥体系

1.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中,明确柳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但是考虑到防汛抗旱工作的专业性,保留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防汛抗旱工作可根据需要以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开展。

2.2.1.1 市防指组织机构”中,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个数。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要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量,经研究,将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中移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54个减少为42个。

(三)优化预案内容,突出预警信息

1.删除“3.预防预警”内容重复部分。将原预案中第3章节的预防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支持系统、预警响应衔接四个小节删除。原因是这四部分内容,在预案中“4.应急响应”这一部分中均有体现,出现重复。

2.增加“3.2 预警信息”小节,明确暴雨预警、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台风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等监测预警部门及职责。

(四)细化关键环节

1.在“3.2.1 暴雨预警”中,纳入气象部门的暴雨预警“11631”工作机制到预案中。

2.将“暴雨红色预警”修订为“暴雨一级预警”,与气象部门新修订的业务管理办法称呼相一致,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区分,便于公众理解。同时,将“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这一启动条件由“四级应急响应4.4.1 启动条件”调整到“三级应急响应4.5.1 启动条件”中。

3.对险情先期处置分工进行详细描述。强调提出工程管护单位在发现险情时的先期抢护责任。

4.规范标准称呼。将预案内“旅游景区”修改成标准全称“A级旅游景区”。

三、征求意见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33日将《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印发10个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审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征求修改意见,截止到317日,共收到55个单位(部门)的书面反馈意见(其中有48个单位无修改意见,7个单位提出12条修改意见或建议),采纳12

(联系电话:廖波   联系电话:13397826161

返回 文字解读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政规〔2025〕4号《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17 11:55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