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5〕7号《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12 10:10 【字体:小中大】
《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精准、科学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污染,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广西优化秸秆禁烧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柳州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并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优化秸秆禁烧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导规范(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桂环规范〔2025〕5号)的工作要求,在《柳州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工作基础上,起草《通告》。
三、重点内容
《通告》明确了柳州市秸秆禁烧区的禁烧秸秆种类、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范围及管控要求。
《通告》根据《广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导规范(2025年修订版)》的要求,在2019年秸秆禁烧区基础上重新进行划定。本次划定柳州市秸秆禁烧区面积3460km2,较2019年秸秆禁烧区调减约2894 km2,主要调减区域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沿线部分区域,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区域,县城建成区及外围部分区域和机场周边部分区域。
(联系人:李煊 市生态环境局 1397805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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