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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八批第1054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08 12:00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的《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239号)中,第1054号反映的“在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东坪村东恒小组的长溪集体土地水源林山场进行石场开采的三江县海江石场,由于与村民房屋距离不到200米,石场炸石开采时震动大,造成很多民房被震裂,碎石时噪声、灰尘污染特别严重,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村民非常愤恨;该石场水洗砂石时产生的污泥废水随着溪水流,造成水源环境污染。”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三江县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江县海江采石场(法人代表:张建于、以下简称:海江采石场),位于三江县斗江镇东恒屯长溪冲,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2010年6月28日海江采石场年开采建筑用石料3万立方米项目的通过三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管字〔2010〕6号)。

海江采石场获得:1. 税务登记证(桂国税字45022605101009X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05101009-X);

3. 营业执照(注册号:450226200002499);

4. 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2262010077130070974),有限期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4日。

5. 2010年9月10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三江县海江采石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三发改字〔2010〕141号)。

6. 2011年6月15日三江县林业局向柳州市林业局报批了《关于要求审核上报三江县海江石场建设项目征用林地的请示》(三林报字〔2011〕67号),并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政字〔2011〕340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部分属实。

2016年8月3日上午三江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该采石场矿区范围位于斗江镇东恒村东恒屯长溪冲,石场矿区面积0.014k㎡,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海江石场征用三江县斗江镇东坪村8林班1小班集体林地1.6109公顷,全部为无林地。建设项目由广西森态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项目建设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在城市区规划范围内,不在森林公园及其他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无未批先用林地和滥伐林木行为。离最近的8户民房约有350米,其他农户的民房距石场约有1000米。这8户民房于2015年3月至12月因中国南方电网西电东输项目陆续搬迁至距离至海江采石场约350米的周边。采石场的爆破业务由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承担,石场如正常生产,根据每月的生产量需向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申请2-3次爆破作业。经对离石场最近的8户农户的民房进行调查,发现有三家民房的外墙或内墙有少许裂纹,但无法断定是因爆破还是由于房屋自身原因产生的裂纹。三江县石场于2016年3月1日对石场周边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山林、农田进行了补偿并签订了补偿协议。

2016年8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采石场因炸药使用未落实约2016年7月中旬停工,只安排少量车辆装沙,采石场定时安排人员对场地洒水降尘。采石场已建设有废水沉淀池,因海江采石场未有取水点,偶尔会因缺水导致石场无法进行洒水作业。目前石场的接管取水工作正在进行,因有部分群众阻止,采石场正在进行协调以尽快完成接管取水工作,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海江采石场已停产,石场内粉尘不明显,石场附近的植被生长茂盛。调查组入村了解情况,村内水稻等农作物长势良好,作物叶子等表面及田地内未有被粉尘覆盖的现象。部分村民表示生活及生产未受影响。受到影响的村民住宅与海江采石场的直线距离大约900米,经调查了解到,投诉人投诉采石场爆破产生的噪声,属于偶发。目前,石场爆破作业已经不安排在夜间及午间。调查组人员在现场对海江采石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 加强对采石场的喷淋、洒水降尘措施;

2. 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的淤泥;

3. 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工序须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企业正常生产时(避开降雨、大风等天气),我县环保局将联系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海江采石场生产产生的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对确实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此外,三江县将督促环保部门及斗江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海江采石场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管,在监测结果未出之前做好群众的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016年8月5

返回 柳州市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通报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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