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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一批第21-51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0 10:31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一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285号)中,第21-51号反映的柳州市三江县斗江镇东频村路边有两家采石场(海张石场、宏宝兴石场)自2013 年起开始采石,粉尘和放炮震动大,对房屋的安全造成威胁,附近几亩农田被沙石掩埋,几十亩原始生态林被破坏。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三江县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江县海江采石场 

  经调查,群众举报信息中海张石场应为三江县海江采石场。三江县海江采石场(法人代表:张建于,以下简称:海江采石场),位于三江县斗江镇东恒屯长溪冲,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2010628日海江采石场年开采建筑用石料3万立方米项目的通过三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管字〔20106号),同时,海江采石场还拥有以下证件: 

  1. 税务登记证(桂国税字45022605101009X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05101009-X); 

  3. 营业执照(注册号:450226200002499); 

  4. 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2262010077130070974),有限期20166242017624 

  5. 2010910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三江县海江采石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三发改字〔2010141号); 

  6. 2011615三江县林业局向柳州市林业局报批了《关于要求审核上报三江县海江石场建设项目征用林地的请示》(三林报字〔201167号),并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政字〔2011340号)。 

  (二)三江县宏宝兴采石场 

  三江县宏宝兴采石场(法人代表:余德保),位于三江县斗江镇斗江村坳面山,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20091119日宏宝兴采石场取得三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三江县宏宝兴采石场年开采8万立方米灰岩矿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环管字〔200935号)。 

  宏宝兴采石场还拥有以下证件或通知: 

  1. 税务登记证(桂国税字450226315929228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31592922-8); 

  3. 营业执照(注册号:450226300000752); 

  4. 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2262009117130045216),有效期2015112620161126 

  5. 2014429石场因存在安全隐患,三县国土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6. 201515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江县宏宝兴采石场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三政函[2015]1号) 

  7.2015716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三江县宏宝兴年产5.0万采石场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三发改字〔20151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686上午,三江县环境保护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林业局及水利局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 

  (一)三江县海江采石场 

  该采石场矿区范围位于斗江镇东恒村东恒屯长溪冲,石场矿区面积0.014k㎡,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海江采石场征用三江县斗江镇东坪村8林班1小班集体林地1.6109公顷,全部为无林地。建设项目由广西森态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项目建设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在城市区规划范围内,不在森林公园及其他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无未批先用林地和滥伐林木行为。该石场离最近的8户民房约有350,其他农户的民房距石场约有1000。这8户民房于20153月至12月因中国南方电网西电东输项目陆续搬迁至距离至海江采石场约350的周边。采石场的爆破业务由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承担,石场如正常生产,根据每月的生产量需向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申请2-3次爆破业务。经对离石场最近的8户农户的民房进行调查,发现有三家民房的外墙或内墙有少许裂纹,但无法断定是因爆破还是由于房屋自身原因产生的裂纹。三江县石场于201631对石场周边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山林、农田进行了补偿并签订了补偿协议。 

  201686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因炸药未落实,约从20167月中旬停工,只安排少许车辆装沙,采石场定时安排人员对场地洒水降尘。采石场已建设有废水沉淀池,因海江采石场未有取水点,偶尔会因缺水导致石场无法进行洒水作业。目前石场的接管取水工作正在进行,因有部分群众阻止,采石场正在进行协调以尽快完成接管取水工作,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海江采石场已停产,石场内粉尘不明显,石场附近的植被生长茂盛。调查组入村了解情况,村内水稻等农作物长势良好,作物叶子等表面及田地内未有被粉尘覆盖的现象。部分村民表示生活及生产不受影响。受到影响的村民住宅与海江采石场的直线距离大约900,经调查了解到,投诉人投诉采石场爆破产生的噪声,属于偶发。目前,石场爆破作业已经不安排在夜间及午间。调查组人员在现场对海江采石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 加强对采石场的喷淋、洒水降尘措施; 

  2. 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的淤泥; 

  3.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噪声作业工序须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二)三江县宏宝兴采石场 

  该采石场矿区范围位于三江县斗江镇斗江村坳面山,石场矿区面积0.0401k㎡,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宏宝兴采石场于2015年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三江县林业局林业公安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交给三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该采石场距离斗江镇斗江村东恒屯约为1200。现场检查时发现,采石场于20157月停工至今,石场建设沿溪挡土墙,雨水导流沟及降尘废水沉淀池。矿石堆放场已空置,石场内粉尘不明显。石场附近的植被生长茂盛。周围水稻等农作物长势良好,作物叶子等表面及田地内未有被粉尘覆盖的现象。调查组人员在现场对宏宝兴采石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企业恢复生产时必须加强对采石场的喷淋、洒水降尘措施;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的淤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噪声作业工序须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江县政府下一步将做好以下措施: 

  在海江采石场、宏宝兴采石场正常生产时,三江县环保局将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其生产产生的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对确实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此外,三江县将督促县环保部门及斗江镇人民政府加强对2个采石场的日常现场监管,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01689  

返回 柳州市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通报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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